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篇 【热点话题】

作者:故事兔

村级“三资”,顾名思义,即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资金即村级集体货币资金;资产包括村组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公益设施、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资源即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通过乡镇经济责任及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农村“三资”管理审计调查等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亟需整治。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篇 【热点话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三资”监管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

  1.乡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尽责。各乡镇虽然均以文件形式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但执行中存在部分单位未严格履行《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履职不到位、监管乏力。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不及时,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信息失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二是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监管流于形式,沦为村级财务记账员和会计凭证保管员,不能保证村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三是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村级资金拨付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通过村支书或会计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村级资金使用村支书既是审批人、经手人又是报账员,村级资金使用脱离监督。

  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履职不到位,机构形同虚设。一是乡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人员由财政所人员兼任,缺乏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建设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只有少部分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各乡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按规定程序交易、发包,管理无序,资产资源收益流失现象严重。

  1.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不规范。一是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由各村村支书自行发包、处置现象普遍。二是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三是超期不缴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超过合同承包期限逾期发包等现象。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收益流失严重。一是部分村集体资源由于村民强占、权属不清或未按期足额缴纳承包费导致村集体收益损失。二是发包价格普遍低于市场承包价格,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流失严重。

  (三)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违纪违规问题多发,乱象从生。具体表现为:违反《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建账、报账不及时;村集体收入不纳入“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专户统一管理,由村级自收自支;白条报账、借款列支、挪借集体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突出;虚报工程支出套取村级建设资金;收入不上账、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村民权益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表现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建设项目不通过乡镇产权交易平台违规自行发包;村支书本人或者亲属、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包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工程项目支出票据不规范等。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履行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审查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并签字盖章、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工作职责。目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数未经村民选举推荐产生,而由村干部指定;普遍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对财经法规知之甚少;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一些地方的民主理财小组签章都由村干部掌握保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橡皮图章”,村民民主理财有名无实。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村集体“两委”成员素质良莠不齐,法纪法规意识淡薄;三是乡镇农村“三资”监管机构履行职能不够,执行力薄弱;四是各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对农村“三资”监督处于“碎片化”“应急式”状态,未实行常态化监管,也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三、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近些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村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的矛盾与信访事件频发,对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基层党组织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应切实转变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其存在问题的危害性,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管理。针对部分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法律意识、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村级财务管理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与薄弱环节的现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与财经纪律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对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法纪的敬畏之心,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乡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应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改变目前“监管乏力”“流于形式”的工作现状,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配齐人员力量,切实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

  (四)部门协同,增强监督合力。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依然存在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现状,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应改变“碎片化”“应急式”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协同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尤其是要强化执纪执法与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

  前些年村级“三资”管理上较为混乱,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致使村级财产损失严重,比如违规发包,三资收益管理不善,收支、挪用不过账,坐收坐支、支出不规范,财务不公开或公开避重就轻,群众监督麻木,村干部存在经济问题,“三资”底数存在瞒报漏报,私设小金库,资源权属不明,清产核资登记不实,村级缺少专业的财会人员,非生产性支出比重过大,招待费过高,支出票据不规范,白条报账等现象。

  农村集体“三资”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村干部长期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村税费改革前,很多村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观念模糊,甚至一部分干部不懂什么是“三资”,一些村干部经常把集体的当成个人的,致使村集体“三资”流失严重。税费改革后不再向农民收取各种税费,村级资金减少,但因为改革前“三资”管理不善,致使村级债务累累,有些村干部就认为资金少,债务多,无资金可管,后任不认前任账;二、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不严。有些村干部认为,税费改革后财务制度逐渐健全,村干部无机可乘,致使思想上产生懈怠情绪,不愿管,情况复杂,怕得罪人,不敢管,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助长了管理混乱的歪风,给某些投机取巧的干部有機可乘,致使一些集体资产流失;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量薄弱。由于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一些该登记的“三资”不登记、乱登记、错登记,办公设施落后、资金投入不足令一些工作无法开展;四、村支两委干部不团结。村支两委不能团结共事、做事不从大局出发,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上优亲厚友或意见不一,造成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一些司法机关和村监委不能尽职履责,乡镇纪检部门疏于管理,处罚不到位,认为熟人之间不好拉下脸;五、群众监督不到位。群众思想麻痹,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愿去管,一些群众长期在外务工,鞭长莫及,在家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对村集体事情不懂也不问;六、一言堂现象严重。村支部书记一个人讲了算,其他人都不愿发表或不敢发表意见,一些大的开支项目及一些资产资源的处理也只是走个形式,一人表态,众人附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农业部2009年6月29日专门出台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对管理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做出了具体的意见及要求。意见中明确指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充分认识管理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

  该意见颁布后,各地方政府先后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依托镇农经站,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同时依托镇司法所建立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三个中心”为依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意见颁布十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效显著,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但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长期工作,在“三资”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监管不严、开支不合理、收入漏记、坐收坐支、会计科目混淆、固定资产漏登、账外有账、集体资产资源流失、违规收取罚款、工程不招标或招标不规范等现象。针对“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及漏洞,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各地“三资”管理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及本人近些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一些建议。

  一、首先乡镇纪委、“三资”管理中心及村监委在监管和审批及管理上要密切配合,确保“三资”管理不出现漏洞,并成立审计组或请审计部门定期对“三资”进行审计;

二、在资金管理上严把收入支出审批关,资金的来龙去脉一定要捋清,做到不该收的不收,不该给的不给,不坐收坐支、杜绝账外账。各村监委会要尽职履职,收入来源、审批手续、支出去向做到全程监管;

三、会计做账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根据收入和开支情况合理编制会计凭证,会计科目要编制准确,防止固定资产等重要的科目漏登或错登。不能认为资金余额与账相符、报表平衡就万事大吉。随时掌握各村资金数额,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协助村监委把好资金出入关;

四、资产管理主要建立资产台帐,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的数量、价值和管理使用情况,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做到账账相符,对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并将资产、资源使用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五、资源管理主要实现了对可利用资源登记造册,建档立案,逐项登记,对资源管理实施全程监督,便于随时查询。

六、合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进行电脑录入,动态管理,通过台帐掌握各村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合同金额,合同履行情况等,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等;

七、统一招投标管理,对招投标过程进行记录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资源使用合理;八、增强群众监督意识。选派法律意识强,有正义感的群众作为群众代表,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向群众宣传什么是“三资”及“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共同爱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杜绝村集体资源的非法开采,争取集体收益的最大化。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一个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及义务,需要广大党员群众共同努力做好该项工作。做好“三资”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同时也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创造条件。是推动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前提。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

  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以沙洋县为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开始,沙洋县逐步推行了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运行几年来,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组建了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开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自动生成”系统,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加强专项整治,规范票据管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农村“三资”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2、村级集体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担心自己的岗位报酬不能到位,为了用钱方便,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缴入收入专户,坐收坐支,报账时只有一堆发票。不管开支是否合规,成了既成事实,会计服务中心只能被动记账;二是有抵扣、结算现象,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结算,造成村级运转艰难;三是返还收入不交会计入账。如在清理中发现,洪岭村固定资产账面总额170.1万元,有效资产151.4万元,账实不符达19.5万元,大多数为管理不规范造成。

  3、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4、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5、强占强霸集体资产。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狠人”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的对管理好农村“三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

  2、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首先要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鉴证,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4、改进方法,强化监督。过去实行“村账乡管”存在思想障碍:一是法律障碍,如“村民自治”;二是财力障碍,现在随着情况的变化,这种障碍发生了变化,村级资金主体部分由过去自己收,变为了上级转移支付。为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财力保障。因此要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机制等措施,扎实做好“双代管”工作。加强预算管理,突出资金管理,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要通过民主推选,每年一次。

  5、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进一步统一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纪检、监察、财政、政务公开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制发“关于违反农村‘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严肃处理处罚。

  6、建立村干部岗位补助财政直达个人帐户办法,解决村干部岗位补助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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