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三篇 【条据书信】

作者:故事兔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以下是若吧网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1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三篇 【条据书信】

  二、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三、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四、不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不虚报、抽逃注册资本金。

  六、不搞虚假广告宣传、不搞非法集资广告宣传。

  七、不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活动。

  八、不从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九、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

  承诺人:第一文档网

  年月日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2

  我本人作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自愿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自觉抵制非法民间集资,自觉主动维护客户的利益和我行的声誉。现本人做如下承诺:

  一、不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

  二、不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

  三、不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

  四、不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

  五、不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

  六、不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

  七、不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不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

  八、不允许非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对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单位或司法机关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第一文档网

  201x年x月x日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3

  员工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不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二、不充当社会融资掮客。

  三、不与贷款企业、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

  四、不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借用或盗用银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承诺人: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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