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签证的控制要素3篇 【热点话题】

作者:故事兔

工程签证的概念,现场签证是专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的代表(或其委托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责任致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于合同内容外发生了额外费用,由承包人通过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施工过程中签证的控制要素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施工过程中签证的控制要素·1

  摘要:工程签证是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本文就工程签证存在问题的主要形式作了描述,对如何审计工程签证进行了探讨。

施工过程中签证的控制要素3篇 【热点话题】

  关键词:签证、常见问题、审计方法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已成为目前我国最重要的公共支出项目之一。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在项目招标中一举中标,在投标时采取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以各种理由,采取工程签证形式补回低价中标的经济损失,更有甚者通过虚假、不合理签证来达到增加工程造价赚取不合法利润的目的。工程签证审计已经成为当前政府投资审计的一个薄弱、风险性极大的环节,更是工程结算审计的关键环节。本文就工程签证存在问题的主要形式、审计工程签证的方法,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经验,谈谈一些看法。

  一、工程签证问题的主要表现方式

  工程签证主要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工容以外,施工合同未含而实际又发生费用所办理的签证。在现实中,却往往成为了承包方攫取利益的常用手段。作为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要合理的认定签证,就必须从目前工程签证存在的问题入手。

  (一)签证不合理

  1、签证既签量又签价格

  一些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定额费用组成不了解或者是对材料市场价格不清楚,在工程签证中采用既签量又签价格的手段多计造价,虚高材料价格。如一室内改造工程中,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签证中,拆除室内墙面920㎡,墙面拆除费用20元/㎡,实际墙面拆除费用按定额应为3元/㎡。此签证只需签认数量即可,订有失公允的价格审计人员不应认可。最终将凿墙面结算价格更正为3元/㎡。

  2、不签事实直接签解决结果

  审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合同外的零星工程事项及一些零星用工,无法核实发生的相应费用。如签证单描述:“拉运土石方费用6000元”,工程量是多少?是土方?还是石方?或者是土方、石方各占多少?运距是多少?均没说清楚,审计时应要求建设方、施工方如实描述签证内容,方能计算这项费用。

  3、不签价格直接签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项目,经常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而有些施工单位往往在签证单写上:“直接费为……”,实际中这些价格只能作为单项费用而不能作为直接费用,有些建设单位代表又不了解直接费与单项费用的不同,这样就达到了虚增造价的目的。

  (二)签证不准确

  1、签证计量不准确

  工程量计量不准确往往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证量大于施工量,如某项目基础挖石方签证工程量为6479.86m3,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应为6126.64m3,多计工程量353.22m3;二是虽签证量等于施工量,但计入了施工过程中非正常损耗量。某工程室外电缆,实际需要210米,而由于施工单位下料过长,将多下料的20米也计入到工程签证中,这无疑给建设方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2、签证计量方法不正确

  工程量确定方法不正确主要是因为签证的计量方法与清单计价规则不同造成的。如某项目的挖基坑土方中,签证工程量是按实挖方量计量的,包括了工作面和放坡,清单计价规则是按实体工程量计量的,导致多计土方工程量6千多方。

  某道路工程中清运建筑垃圾的签证,按建筑垃圾的堆积体积计量的,根据清单计价规则应按拆除前的实体体积进行计算。

  (三)签证不真实

  有的项目建设方代表缺乏造价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未经核实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虚增结算金额。特别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如某道路工程挖运淤泥项目,挖运淤泥签证工程量为8193.2 m3,根据地质报告显示勘探的5个孔,其中3个孔为杂填土,2个孔为淤泥,后询问建设方,建设方人员说当时挖的土土质很差,不能作为回填土而全部外运,所以施工方报了签证他们就认可了。经审计指出这个问题后,建设方与施工方协商,如实调减了挖运淤泥的签证工程量。

  (四)签证不规范

  1、签证工程量不完整

  签证中往往只计增加工程量部分,而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部分项工程故意漏签。如某地下通道工程中,对基坑支护方式做了设计变更,将基坑支护改为排桩+钢支撑支护方式,支护桩与通道的侧墙的距离由1米调整为0.15米后,通道侧墙施工时外边墙模板予以取消的事项未办理签证,审计发现后扣减了主通道侧墙综合单价中模板的费用。

  2、签证要素不齐全

  现场签证一般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但审计中发现,现场签证有时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有的只有相关人员签字无公章,有的签证无签证日期等,造成签证单无法与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相对应,审计人员应对此事项重点落实核查。

  二、审计工程签证的方法

  在实际施工中,签证分为两类,证明性签证和变更性签证,前者不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化,也称为事实签证,后者会改变工程造价,也称为调价签证。签证审计应该按照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顺序进行审核,这样有利于审计人员去伪存真,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为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工程变更签证环节的审计力度,预防工程签证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

  (一) 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

  签证是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订合同的一种动态调整,等同于一份补充合同,作为审核对象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而在形式上应该是双方签章齐全真实。

  1、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全部签字,有无越权签批。

  2、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

  3、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二) 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

  1、对签证中的工程量,审核时应到现场丈量、计算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计的重点。这两部分往往没有图纸或者图纸不很规范,而现场勘察又比较困难。更有效的审核办法是事中跟踪审计,在隐蔽工程被覆盖之前,深入施工现场,获得第一手资料,为竣工结算审计打下基础。如某教学楼的基础挖方中,签证量按全部大开挖计量,现场踏勘发现教学楼中庭部分石方未开挖至基础底标高,应扣除此部分石方工程量。

  2、材料价格的确认。相对于其它签证来说,材料价格签证的确认是比较难的,信息价只对普及型的材料有明确的指导价,而对某些材料价格没有指导价,由于材料品种、质量、产地的不同,导致了价格的千差万别,业主也不能清晰、具体地提供材料的详细资料。比如装饰石材,它的品种繁多,价格从每平米几十元到上千元,仅凭现场目测无法确定材料价格。为了保证审计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审计询价应贴近市场,多做市场调查,寻求最接近实际情况的价格,以有力的事实证据取得相关各方的一致认可。

  3、 补充项目的认定。审计人员如何对补充项目以单方造价或总价方式的签证进行审计,一般可以审核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再按相应定额标准和有关文件进行测算。签证的单方造价或总价低于测算结果,则对该结果予以确认,签证的单方造价或总价高于测算结果,则应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据实调整。

  (三) 签证的计量计价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合

  一般情况下,当清单中有与变更工程项目相同或相似子目时,单价执行原清单综合单价。在原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工程子目时, 审计人员在对这一问题处理时应侧重把握的原则是:签证工程单价是否与合同中计价规则一致。

  (四) 签证的合理性审计

  对一份签证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不能仅仅对着图纸审计签证,而应详细了解工程项目,仔细分析工程项目变更的真正原因、施工工艺流程、使用的材料及变更后所要达到的目的,调查分析是否存在着故意扩大建设规模或者损失浪费等现象,确定工程变更是否合理。实际中存在许多由于施工安排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等损失费用不应计入工程签证中。如某桥梁工程由于前期施工原因造成砼保护层不够及不平整需调平的费用计入了后期施工方的结算费用中,这个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修补费用应由前期施工方承担。还有是因为不合理施工导致变更签证增加费用的,如某道路工程由于施工方提供的外购回填土含水量过大、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采取呛灰,此措施费应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审计人员应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变更签证所增加的费用都由建设单位负责,掌握只有非施工单位原因才能签证的原则。

  三、结束语

  工程变更签证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周期长,也是施工单位提高工程结算价的一个主要切入点,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审计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审计人员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兼顾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施工过程中签证的控制要素·2

  一.6类签证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签证

  某世纪广场二期6、7号楼由于外立面方案变化,原幕墙埋件位置错误,大部分不能利用,重新埋设,发生签证费用约85万元。

  经验教训:设计思路不能多变,施工前设计图纸必须完善,施工开始后尽量不做大改动,特别是领导不要随意改变设计方案。

  案例二:由于现场条件引起的签证

  某项目1#楼基槽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发现有生活垃圾及软土层,经设计变更,需人工清除生活垃圾及软土层后,再用3:7灰土回填。另在施工中遇到气温特降,灰土工作不能进行,但部分区域灰土已结束(上部未打夯)。为保证质量,挖除灰土回填级配砂石。

  经验教训:软土层和建筑垃圾换成灰土,是不可避免的签证,但作为管理者,应考虑全面,多了解天气状况(通过天气预报),如不是天气意料之外的变化,可以防止挖除灰土回填砂石的签证。

  案例三:由于赶工引起的签证

  某项目由于甲方在前期施工时多项工作未能及时配合,造成工期延误10天,为不影响交房,甲方要求施工单位增加资源,抢回损失的工期,施工单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抢回了10天工期,确保按时交房。但甲方同时也承担了赶工措施费5万元。

  经验教训:甲方在日常管理中一定要考虑全面,准备充分,合理安排工作,不能因为自身的原因影响工程进度。

  案例四:由于设计错误、审图不严引起的签证

  旭湘华府项目由于人防门门槛设计按原有图集设计,与采购的人防门结构不符,而结构钢筋等已绑扎完成,造成返工签证。

  经验教训:设计院设计要结合实际,及时了解新规范新图集,不能按经验出图。甲方在审图中一定要认真,要核对各工种是否矛盾、图纸要求与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一致。另采购材料要有一定提前量,以便发现问题及时修改设计。

  案例五:由于甲分包进场延误引起的签证

  某项目招标过程中,阳台栏杆由于成本的原因,迟迟未定,直到部分外墙等粉刷完毕后,栏杆队伍才进场,引起墙面的二次修补,外脚手架下架推迟,造成签证将近6000元。

  经验教训:甲分包一定要按计划招标,按计划进场,不能因小失大,为了节约一点小成本造成工期延误并增加其他措施费。

  案例六:由于客户要求及甲方管理不善引起的签证

  世纪广场二期5号楼8楼整层卖出,客户在购买时提出保留整层大空间,开发商负责拆除室内填充墙。现客户已办理交房手续,发现墙体并未拆除,营销部提出申请拆除。

  此时公共部位已装修,室内墙体已砌筑粉刷完成,现拆除原有墙体、公共部位装修费用、建筑垃圾外运加上以前砌筑、装修等费用共约10万元左右。

  经验教训:客户要求拆除承重墙引起的签证本无可厚非,但营销部直到项目结束才向公司提出,造成建造及拆除工作量的增加,属于管理不善,今后应加强部门间及时沟通,问题的及时处理。

  二.现场签证的7大主因

  1.设计变更

  (1)设计类原因

  a.设计优化影响出图日期,进而影响进度

  b.设计错误未及时发现,引起返工

  c.设计缺漏引起返工、增补

  d.补充设计引起工作量增加

  e.二次设计(如精装修等)引起原工作的返工或废弃

  (2)现场施工类原因

  a.施工现场条件误差

  b.施工工艺技术超前或滞后

  c.原设计施工难度大或不能施工

  d.按原设计施工质量不能保证

  (3)营销类原因

  a.领导思路的变化、偏好的变化

  b.客户需求

  c.市场竞争引起设计要求变化

  (4)物业类原因(物业需求)

  2.现场条件

  a.地质勘探不清,引起地下基础结构形式变更或换土

  b.原有建筑清理不清,或地下障碍物未清理

  c.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条件

  d.现场标高与设计标高不一致引起土方挖填费用

  e.周边关系影响(如居民闹事等)

  f.原施工方案变更,增加技术措施费

  3.甲方管理

  a.场地或工作面不能及时移交,引起工期及费用签证

  b.施工工序安排不合理,引起返工或增加工作量

  c.合同不熟悉,被乙方钻空子

  d.土方未能综合平衡,引起土方运出再运进

  e.总体施工考虑不周,引起重复开挖

  f.决策不及时,引起返工

  g.合同未包括的零星工程、合同缺陷

  h.赶工措施费

  i.甲方违约

  4.甲分包

  a.由于招标太迟引起甲分包队伍进场推迟,总包工作量增加或工期延长

  b.甲分包队伍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引起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索赔

  c.分包合同工作界面约定不清,引发某些工作总包、分包都不管

  d.协调不力,总分包抢工作面,交叉施工,引起工作量增加

  5.甲供材料

  a.由于招标太迟引起甲供设备材料推迟进场

  b.甲供设备材料质量较差,不符合要求,退货重新采购影响总包工期

  c.甲供设备的辅材供应不明确,引起扯皮

  6.配套单位

  a.总包配合配套单位所做工作

  b.部分配套单位霸王作风,工作或收尾不清,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擦屁股工程

  7.市场及不可抗力

  a.大气候不好,缓建、停建引起误工费用

  b.政府政策影响

  c.灾难性天气影响

  d.物价上涨

  e.原设计材料购不到(或其他原因),材料替换

  三.如何减少签证?

  1.如何减少设计变更类签证(这是现场签证的大头)

  (1)设计思路、理念不能飘忽不定

  (2)选择优秀的设计团队,减少不必要的错、漏、碰

  (3)甲方的要求尽量在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前交底清楚,避免修改过多引起不统一、误差增多

  (4)甲乙方加强审图力量,避免返工

  (5)营销口、物业口的要求尽量早提、早解决

  (6)对于二次设计(如精装修等)尽量提前,以减少修改返工

  (7)设计师应懂施工要求,避免设计意图无法实现引起变更

  (8)设计优化应有一定提前量,避免影响施工计划

  2.如何减少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签证

  (1)地质勘探应详细,尽量探明地质条件

  (2)合同要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有关场地平整、拆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可措施费包干

  (3)周边关系应协调好,为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3.如何减少甲方管理不善引起的签证(项目部签证管理重点)

  (1)合理安排项目计划,避免场地移交或工作面移交迟后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3)合同要吃透,熟悉合同法其其他建筑法规

  (4)事前必须做好土方综合平衡

  (5)管理决策要果断

  (6)合同尽量严密,减少合同外工程,减少需签证的材料

  (7)总体管线、景观等施工计划周密,减少更改或二次开挖

  (8)设计变更要及时反馈施工单位,如有返工,应及时核对返工量。

  4.如何减少甲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引起的签证

  (1)招标要有一定提前量

  (2)要选择优秀的分包队伍

  (3)分包队伍不宜太多

  (4)分包合同严密,减少考虑不周全因素

  (5)甲供材料质量必须好且稳定

  (6)做好总分包协调配合工作,避免扯皮现象

  四.如何进行签证管理?

  1.工程技术签证管理

  这是业主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应征求设计人员、业主、监理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论证,使之尽可能地安全、适用和经济。

  2.工程经济签证管理

  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另外,签证一定要扣除可回收废料的价值。

  3.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管理

  价格签证要符合招标文件和市场行情。价格签证的依据:首先是不得超过投标单位中标造价所规定的同类材料价格;其次要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参考,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网上询价,通过集体研究,透明决策,确保签证材料物美价廉。签证时应将材料名称、规格、品种、质量、数量、产地、单价内涵、供料方式、时间、地点等表述清楚。

  4.工期签证管理

  工期签证一方面涉及工期,另一方面涉及费用,而且今后如需赶工还需赶工措施费,所以签证应格外慎重,严格审核。工期签证要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判断是否在关键线路上,是否影响总工期。

  其中涉及的机械闲置费应按折旧费签证,而不是台班费;人工窝工费按人工降效费签证(因可以安排其他工作)。

  施工过程中签证的控制要素·3

  一、工程签证

  几种应不予签证的现象(经常出现而又容易忽略)

  (1)工程签证的内容应尽量保证详细,包括签证的原因(含引用资料的编号)、位置、尺寸、数量、日期、所用材料、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等,签证单后必须附造成本次签证的 原始资料,如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业主联系单等,否则不予签证。

  (2) 未经设计及甲方人员书面同意,施工单位自行提高某些材料的用料要求,应坚决不予签证。

  (3)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此类签证尤其体现在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上,要切记只要能在竣工图中体现出来的,一律不予签证,要求按竣工图结算。否则会造成竣工图和签证中重复计算。

  (4)凡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不须再另行签证,如一些东西已包含在包干费、综合费、其它费中,或已包含在定额或综合单价中,但现场人员又另签证此费。

  签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 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好多问题,都是双方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有些施工单位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2)在 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应注明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且不必计算损耗,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在签证中要如实签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3) 分清直接费和只计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一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签证中要注明是直接费还是计税不计费,因为直接费可以取费,而后者只能收取税金。

  工程签证时间控制

  工程签证原则上在相应工程结束后7天内完成, 隐蔽工程的签证原则上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

  二、工程进度款

  目前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 按月结算:施工单位按月申报工作量及价款,业主进行审核与支付。

  (2) 分段结算:即按形象进度付款,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支付进度款时

  首先要求进度款所对应的形象进度或工程量要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确认及对此部分通过验收合格。

  工程进度款结算时

  要如实反映现场实际完成的情况,严格扣除未施工项目及预付款、甲供材(按照预算含量)、水电费、质保金、其他代扣代缴费用。

  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注意

  有些清单子目内含有好几个子项(工作内容),这就会出现有 部分子项已完成、部分子项没有完成的现象,这就要求扣除此部分的价款或根据经验按比例支付,只能付少不能多,否则可能会造成超付的现象(这点很容易被忽略)。

  进度款审核的时间控制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要切记收到施工单位报告后 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施工单位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工程结算审核

  收集、整理资料

  包括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材料调价认价单及其它一些影响工程结算的资料(如 工期、质量、文明的确认资料)等。

  合同的模式

  (1) 固定总价合同,如建厂项目的污水处理项目,这类合同为总价包死,除非设计变更及合同另有约定外,一律不予调整,结算价=合同价+变更+签证。

  (2) 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综合单价和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但如果结算工程量超过了合同清单内工程量的一定幅度,则原合同综合单价另需确定。

  计价模式

  (1) 工料单价法,是指以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 综合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一些容易忽视价款的扣除

  (1) 变更增新需扣旧,例如:某办公楼地下室防水材料发生变更,原设计为地下室外墙作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变更为柔性氯化聚乙稀橡塑共混防水卷材。该项变更的计算应为:计取新材料的费用,扣减原来材料的费用。

  (2) 超用甲供材价款的扣除,施工单位使用甲供材原则上必须提前上报计划,经监理与业主审核后供货,供货量要严格控制,防止施工单位超用或挪用,在结算的时候,用甲供材实际供应量比较相应结算工程量,如甲供材量少于结算工程量,按照甲供材量确定结算工程量,如甲供材量超出结算工程量,则对超出部分进行扣款。

  (3) 合同价及投标价中措施费的扣除,合同价款的组成中会有若干措施费用,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没有出现其中的一些措施项目,此部分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4) 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扣除,其它项目费用中往往会约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获市级或省级文明工地奖励费,但如果实际上项目没有达到奖励要求,则此部分费用需扣除。

  (5) 其它费用的计算以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或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如工期奖、抢工费、优良奖等)计算。

  工程量审核

  应注意以下2点:

  (1) 口径必须一致。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工程细目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2) 计量单位必须一致。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定额子目套用的审核

  注意审查工程结算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特征是否一致,代换是否合理,有无高套、错套、重套的现象。对于一个工程项目应该套用哪一个子目,有时可能产生很大争议,特别是对一些模棱两可的子目单价,施工单位常用的办法是就高不就低地选套子目单价。

  在工程结算中,同类工程量套入基价高或基价低的定额子目的现象时有发生,审核时:

  一要注意看定额子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二要注意看各章节定额的编制说明,熟悉定额中同类工程的子目套用的界限。

  取费及执行文件的审核

  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定额及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都要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多支多付。 应注意以下7个方面:

  (1)费用定额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

  (2)取费标准的取定与地区分类及工程类别是否相符;

  (3)取费基数是否正确;

  (4)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中的费用,是否放在了定额直接费中取费计算;

  (5)有否不该收取的费率照收;

  (6)其他费用的计列是否有漏项;

  (7)结算中是否正确地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调整文件规定收费。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间控制

  (1)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业主后30天内审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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