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措施实施方案 【活动方案】

作者:故事兔

  统筹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稳岗扩岗支持,提高稳岗返还标准,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企业就业岗位。若吧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稳岗措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我省《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加大稳就业力度,现就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制定如下方案。

稳岗措施实施方案  【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稳岗扩岗支持,提高稳岗返还标准,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企业稳定就业主力军、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努力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稳岗返还

  1.提高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执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已按原标准享受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本文件印发30日内拨付提高标准部分,企业无需重新申报。

  2.发放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符合实施条件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按照不超过6个月的上年末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县(市、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发放。

  3.简化稳岗返还办理。稳岗返还金额可依据征缴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缴费记录按规定确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材料。“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审核可采用企业承诺方式。

  4.严格政策实施条件。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科学测算基金支撑能力。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次月起,停止执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12个月的次月起,停止执行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在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重新达到实施条件后,可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省里安排不低于5亿元失业保险调剂金,对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较弱地区给予重点倾斜。

  (二)扩大以工代训范围

  5.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6.支持困难企业以工代训、以训稳岗。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应按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业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专账资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省级专账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地方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作为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失业风险应对的重要抓手,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应返尽返、应补尽补,增强企业获得感,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加大调度督导,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周调度制度,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将以工代训完成情况,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考核。

  (二)创新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公益短信等多种渠道,发挥人社用工服务专员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点对点精准推送政策。对本地区重点关注企业,组织专人送政策上门。及时总结宣传专项计划实施成效,发挥受益典型示范作用,稳定企业信心。

  (三)优化经办服务。推动稳岗返还、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畅通领、舒心办,全方位便利企业享受政策。坚持“能减则减、能快则快”,加强信息共享、大数据应用,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次数、减时间。公布政策清单、办理流程图、经办机构、服务电话,方便企业查询办理。提高稳岗返还网办水平,推动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全程网办。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月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形势预判、适时调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安全可持续。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各市专账资金低于建账资金规模30%时,停止执行以工代训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示政策享受对象、金额。加强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依法依规严惩。

  稳岗措施实施方案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面对酒店业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经营效益整体下滑、产业发展结构失衡情况,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目前公司经营面临严重困难。

  企业需要更多的研究目标市场消费需求,重新组合酒店提供的服务和设施,打破传统型星级酒店职能划分方式,重组酒店职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为继续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企业稳定、保证职工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在经营淡季来临时,真正做到“运营淡季,人心不淡”,努力动员广大员工,站在企业稳定的大局,与公司保持一致,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各自工作中去,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充分发挥各级组织职能,多关心职工生活,继续加强“暖心工程”工作。

  要关注职工思想动态,保证员工队伍稳定。

  在生产经营的.困难时期,不裁减人员,想尽办法稳岗就业,越是在困难时期,越要保持企业和谐稳定大局。

  三、要紧紧围绕企业20**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的保障措施,确保年度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在加大对标管理的同时,后勤保障部门要努力节约成本降低能耗;运营部门

  要把握市场先机,拓宽经营思路和渠道,努力增加营业收入;质检小组继续跟进“质量服务年”工作,各个环节要落到实处。

  四、加强培训工作。

  各单位需针对管理干部执行力和员工技能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认真按照所制定的培训方案并进行实施。

  积极参加市安监、质监部门特殊工种的培训,以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

  五、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地方的法规政策,尽量争取政府和集团的各种支持。

  在此同时,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体现企业良好风气和员工职业素养,确保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稳岗措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我省《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加大稳就业力度,现就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稳岗扩岗支持,提高稳岗返还标准,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企业稳定就业主力军、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努力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稳岗返还

  1.提高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执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已按原标准享受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本文件印发30日内拨付提高标准部分,企业无需重新申报。

  2.发放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符合实施条件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按照不超过6个月的上年末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县(市、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发放。

  3.简化稳岗返还办理。稳岗返还金额可依据征缴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缴费记录按规定确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材料。“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审核可采用企业承诺方式。

  4.严格政策实施条件。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科学测算基金支撑能力。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次月起,停止执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12个月的次月起,停止执行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在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重新达到实施条件后,可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省里安排不低于5亿元失业保险调剂金,对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较弱地区给予重点倾斜。

  (二)扩大以工代训范围

  5.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6.支持困难企业以工代训、以训稳岗。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应按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业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专账资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省级专账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地方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作为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失业风险应对的重要抓手,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应返尽返、应补尽补,增强企业获得感,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加大调度督导,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周调度制度,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将以工代训完成情况,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考核。

  (二)创新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公益短信等多种渠道,发挥人社用工服务专员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点对点精准推送政策。对本地区重点关注企业,组织专人送政策上门。及时总结宣传专项计划实施成效,发挥受益典型示范作用,稳定企业信心。

  (三)优化经办服务。推动稳岗返还、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畅通领、舒心办,全方位便利企业享受政策。坚持“能减则减、能快则快”,加强信息共享、大数据应用,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次数、减时间。公布政策清单、办理流程图、经办机构、服务电话,方便企业查询办理。提高稳岗返还网办水平,推动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全程网办。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月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形势预判、适时调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安全可持续。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各市专账资金低于建账资金规模30%时,停止执行以工代训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示政策享受对象、金额。加强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依法依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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