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文秘写作】

作者:故事兔

  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XXX集团

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文秘写作】

  退 休 返 聘 管 理 办 法

  一、目的

  为适应集团发展需要,合理配置集团人力资源,同时规范集团及各下属单位的退休返聘用人机制,充分发挥退休人员丰富的经验优势和“传、帮、带”作用,依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单位的退休返聘人员。

  三、返聘原则及对象

  返聘原则:集团及各下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岗位应是当前急需,且暂时无合适替代人选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

  返聘对象:已与我集团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与其他公司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已达到法定退休手续并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四、返聘条件

  1、返聘的岗位应当是当前急需,且暂时无合适替代人选。

  2、经集团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个人素质良好,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规章制度,并能胜任拟聘岗位工作任务。

  3、原则上管理类及技术类员工返聘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非管理类员工返聘年龄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日后如遇国家对此进行调整,将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需具备较好的专业技术水平或管理水平、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五、返聘程序

  内部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1、返聘申请

  已与集团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原正式员工,有意愿在集团继续工作的,由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返聘审批

  申请经部门审批后,报所属单位人事行政部审核,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提交至所属单位领导批准,中高层、管理类及技术(专业)类员工还需报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经集团经营委员会批准。

  3、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合格后签订返聘协议

  批复同意返聘后,申请人根据所在单位规定参加返聘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集团或各下属单位与其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

  外部公司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1、空缺岗位的需求分析

  当返聘范围内的岗位出现空缺时,集团或各下属单位人事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从工作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是否聘用退休人员。

  2、退休返聘申请

  确定拟聘退休人员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报所在人事行政部审核,中高层管理类及技术(专业)类员工需报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

  3、退休人员的招聘录用

  《人员需求申请表》批准后,所在人事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筛选应聘人员参加相关面试工作,中高层管理类及技术(专业)类员工需通过集团人事行政部及集团经营会面试通过后方可录用。

  4、组织体检并安排背景调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对拟定录用的退休人员,在集团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中高层管理类及技术(专业)类员工应进行背景调查。

  5、签订返聘协议

  对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的退休人员,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六、返聘期限

  返聘实行聘用期,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返聘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定期和临时返聘两种,定期聘用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临时聘用聘期不超过一年,以双方约定起止日期为准。

  聘期中,原则上聘用部门与返聘对象双方都不可以随意中断聘期或变更协议内容,若确需中止,须提前7天提出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若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

  返聘期届满时,聘用部门如需在续签协议,应在协议期满时前30天内按照相关程序报批继续返聘事宜,并由人事行政部通知返聘退休人员进行续签合同前的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且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其签订新的协议,若协议到期双方协商一致不在续签,则协议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协议中止或协议到期终止的,集团或各下属单位将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特殊情况,确需

  补偿的,需经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报集团总裁/董事长批准。

  七、返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薪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任职岗位情况确定是否参加绩效考核)、年终奖金(根据年度集团业绩情况而定)等。

  薪资标准: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根据返聘岗位的不同分别确定,具体可参考《集团或下属各单位的薪资制度》。

  返聘职务:具体根据所需求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本集团及下属各单位正式退休的员工返聘后不保留原岗位,返聘期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进行变动。

  福利待遇:1、返聘人员的工资确定后,不随在职人员工资的调整而调整,如确需调整,可由部门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提交至于单位领导批准,高层管理需报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集团总裁/董事长批准。

  2、返聘人员不属于集团正式编制,不享受工龄补贴及与工龄相关的任何福利待遇,也不享受《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福利待遇(如:带薪年休假、带薪病假、带薪丧假、社会保险等)。

  3、其他待遇:参考集团正式员工标准,具体由集团及下属各单位的人事行政部根据集团的具体情况而定。

  日常管理:1、返聘人员的考勤等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的人事行政部负责;

  2、返聘人员需遵守集团及各下属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

  3、内部返聘人员退休前的工龄计算至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自动终止。

  八、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无条件解除返聘:

  1、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违法乱纪而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

  2、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严重违反集团及下属各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责任给集团及下属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3、返聘人员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因生病医疗期在一个月以上的。

  4、返聘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因集团及下属各单位的组织架构变动撤销。

  九、附则

  1、本办法经集团经营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2、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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