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上海金融贸易战 【历史典故】

作者:故事兔

  上海市银行于1929年由上海市政府设立,是国民党政府时期的一家典型地方政府银行。上海解放后,根据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规定,被新中国政府列入接管的范围。若吧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1949上海金融贸易战

  在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在当时有着“远东金融城”之称的上海与国民党反动派打响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这场战役被当时国际舆论普遍不看好,甚至有人声称“共产党军事100分,政治80分,经济得0分”,“共产党无法保留权力,因为中国从未实现工业化,经济无法自立”等言论。而国民党更是宣称,只要上海的经济崩溃,共产党就得自动退出,“八月半”就能“回到上海吃月饼”。

1949上海金融贸易战 【历史典故】

  以上看法不是没有丝毫根据的,这是由于国民党政府在撤离前,将大部分工厂设备破坏殆尽,情况最好的轻纺织工业也处于半瘫痪状态开工率不足30%。刚刚当家做主的上海市人民政府能调配的米面物资仅能维系半个月,燃煤仅能供全上海使用一个星期。作为金融储备金的黄金早已被国民党运到台湾。在开局如此不堪下共产党居然赢下所有回合,下面听我娓娓道来。

  第一回合:银元阻击战

  由于银行没有黄金作为金融本位金使用,银元便成为当时经济的“硬通货”,在解放前的一个月里,银元的金圆券价格狂飙了2万多倍,在上海解放后仍然加剧,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银元的人民币价格上涨15倍之多,也就是说当于人民币贬值15倍,当时的南京路上四大百货公司先施、永安、大新、新新甚至出现用银元标价拒收人民币的行为。

  群众有兑换银元的需求,就会有人利用这种需求牟取利益。在上海摸爬滚打几十年的投机商们看到“机会”,借机炒作银元让银元价格猛涨,随之各类物价纷纷飞涨,人民币则大幅贬值。那时上海金融界谣言纷飞,说“解放军能打进来,人民币打不进来”。我国著名气象学家竺可桢曾在日记中写到,“5月27日,亦有店铺可换人民券者,大头一元换三百元……6月3日,大头换一千元。”

  上海刚解放领导层决定,适量多发人民币使用在上海方面,通过购买上海方面的物资,使人民币进入上海,最终成为上海的权威货币。上海军管会与之配合发布命令:从上海解放之日起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为了照顾人民的困难,暂时准许金元券在上海市面上流通。同时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成立之初的主要任务就是用人民币兑换金元券,比例是1:10万。原来设想通过用人民币兑换金元券,人民币很快就会占领上海。6月5日,投放了10万枚银元,第二天又追加了31万枚,由于上海这个市场远比其它城市大得多,这点投放量只能是泥牛入海,这在当时的新政权是没有估计到的。

  那时的上海的资本家不欢迎人民政权的成立,他们不甘心经济特权遭到损害,便处处与人民政权为敌。资本家们把人民币兑换成金元券,等到人民币能兑换金元券后,再通过黄金、白银、美元方式打击人民币,使人民币也走上金元券的路,最终变成一堆废纸。当人民币无法兑换掉金元券后,上海资本家采取两招:一是利用银元倒换人民币,他们掌握大量银元,任意提高价格进行投机,由于他们囤积了大量银元一经转手即可通过人民币获利,使人民币和银元价格比一涨再涨,造成人民币贬值。另一招是在上海营造出只用银元交易的规则。在他们的操纵和宣传下,上海各商业机构一时间都只用银元标价,拒收人民币,只收银元。这就使人民币几乎成了不能使用的东西,其信用大大降低。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早晨发出去多少,晚上又收回来多少。

  这归根结底还是老百姓对人民币的信心不足。为建立信心就必须要显示出果断的决策能力和强大的治理能力。陈云致电华东、华中局,于是中共中央华东局召开专门会议,根据邓小平、刘伯承的建议陈毅果断决定重拳打击炒作银元的不法商人。打击的重点曾由黑老大杜月笙任董事,号称远东第一证交所的“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这里正是银元投机商集中活动交易的地方。

  行动前一天陈云秘密下达命令封锁上海证券交易所。他在封锁前还指示,为更有力地打击上海投机商人,先应派出秘密人员打入证券大楼侦察清楚,对违法商人的活动进行秘密调查,确定一批应当扣押人员的名单然后再动手。接到陈云的电报后,华东局令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坚决执行。考虑到上海的特殊情况,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一开始并没有马上出兵封锁上海证券交易所,而是通过报纸和广播向投机商们亮明态度,让他们立即停止经济犯罪行为,但上海资本家是不会自动退出阵地的,他们认为人民政权不能把他们怎么样依旧进行银元投机活动。

  当晚四百名警察被召集起来分配任务并集中过夜。第二天上午,淞沪警备区司令员宋时轮亲自率领一个营包围了证券大楼警察进场控制,勒令停止一切活动,并搜查了各投机商号,抄没黄金3642两,银元39747枚,美元62769元,取缔一切银元黑市交易,234人被移送人民法院审判。一天一夜之间,银元投机的巢穴被一举摧毁,银元价格立即下跌。上海市民无不拍手称快,至此一周之后市面鲜有银元流通,这一次行动让上海老百姓有重拾对于人民币的信心。

  这种打击投机的力度和决断,是当初蒋经国“上海打虎”不曾有的,因为他自己就来自欺压中国人民的三座“大山”之一,要自己打倒自己岂是那么容易下手的?纵使蒋经国有再大的决心,也抵挡不住来自其他方面的重重阻力。但共产党却没有这个顾虑,因为共产党依靠人民服务于人民,任何阻碍人民利益的反对派都将被广大人民群众碾压,金融战的第一仗“银元之战”就这样赢了。

  紧接着打完货币战后,资本家利用他们手中还有富余的资金以及对粮食渠道的控制,开始干起倒买粮食的勾当,大量囤积粮食操纵粮价,还从人民身上牟取暴利,进一步利用粮食与人民政权抗衡。但凡只要粮食紧张政治和经济形势紧接着就紧张起来。资本家便利用粮食作为武器要与共产党打一场粮食价格战,用粮价搞垮共产党政权。

  第二回合:粮食之战

  在银元之战失败后,资本家不甘心被人民政府打败,又将矛头转向粮食市场。由于上海解放前被长期被围困粮食十分短缺,而粮食供应问题是让使执政者最为操心的大问题,资本家正是看到这一点,他们在银元之战中失败后,又在粮食问题上向共产党发起挑战。

  资本家利用手中资本操纵粮价囤积居奇,在他们的操纵下1949年夏季,上海粮价大幅度上涨超过一般商品的一倍到两倍。粮价的上涨不仅影响到工业生产的成本,还影响到其他商品的价格稳定,上海城市内外也人心浮动。时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意识到,必须要与上海资本家打一场粮食价格战,这场仗人民政府一定要赢,赢下才能在上海人民心中立足。

  初期有些干部在同资本家打粮价战上信心略显不足。但经过陈云仔细计算,认为上海每天有300万斤粮食就足够。接下来陈云组织政府人员从各产粮地区收购大米,每月收购3000万斤每天100万斤。紧接着规范整顿市场让上海市民们每天能自由购买大米80万斤,而且上海市民在战乱时期都存有应急粮,这些粮食也暂时补住粮食缺口。

  并且上海周边地区被产粮地区包围,当时江苏的早稻已经成熟,价格比上海还低陈云立即组织人员大量收购江苏的大米运往上海。但仅靠江苏一省供应显然吃力,为确保万无一失陈云还联系到东北、华中当地政府,调拨1亿多斤粮食发往上海,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上海市政府能供应市场总计6000万斤粮食。陈云粗略估算现有的粮食约有十几亿斤,足够上海吃一年半,各地而实际调往上海的粮食超过了50亿斤,足够打五场淮海战役!

  但是让全国各地支援上海,就等于削弱其它地方的力量,而投机者遍布全国。如果计划不周全解决上海的问题,其他大城市也会被资本家借机炒高粮价。1949年秋季华北地区又遭遇旱灾粮食大幅减产。这让陈云非常担心,如果北方的投机商集中炒作粮价,南北粮价同涨将两面受敌,届时局面就不好收拾了。

  陈云与投机商们打起心理战,他急电东北人民政府,要求每天派发一趟装载粮食的列车到北京而且就在天坛附近建仓存粮,还要求每天扩充粮库库容。陈云给投机商们演了一出“唱筹量沙”的戏,北方的投机商们看到这个情况,认为政府手中粮食充足还越来越多便打消超高粮价的打算。

  上海的资本家见政府运来粮食便高价收购,企图把共产党调来的粮食也控制在手里,但他们显然低估人民政府的实力。共产党组织的粮食供应源源不断,并且用平价销售,他们高价收购的粮食卖不出去只能低价抛售,许多资本家囤积的粮食便砸在手上。

  为彻底消除资本家垄断上海粮食市场的威胁,陈云与上海周边产粮地区订立长期的粮食交易协定,保证这些地区能长期稳定的为上海供应粮食,资本家投机商这下就根本无法从源头上插手粮食交易。这次粮食之战又以共产党的胜利告终。

  1949上海金融贸易战

  上海市银行于1929年由上海市政府设立,是国民党政府时期的一家典型地方政府银行。上海解放后,根据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规定,被新中国政府列入接管的范围。1949年原国民党上海市银行被接收、清理和结束表明,原上海市银行的体制、机制、组织人事,更多地带有政府机关的特征,其业务经营也主要服务于原上海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及日常运作,这是该银行的基本属性使然。上海市银行与“四行二局”往来联系较密切,是整个官僚资本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9年5月上海解放,新中国政府对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国家资本、官僚资本银行全部实施接管,并分别其具体情况或者令其清理结束,或者改组后复业。1929年成立的上海市银行,是一家典型的地方政府银行,自然被列入清理结束之范围,断续存在了13年的上海市银行自此结束其历史。地方银行多以辅助一省(或市)之财政、调剂当地金融、辅助经济建设为目的,是近代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学术界关于地方政府银行研究的成果甚少①,唯一的相关专著是姜宏业主编的《中国地方银行史》,较系统地梳理了中国各地方银行的创建及盛衰历程,但是对上海市银行的叙述比较简略,认为“上海是全国大银行集中之地,上海市银行在上海金融业中没有声望,该行又不发行钞票,更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遗留下来的资料极少”,所以仅介绍了上海市银行成立时间与业务范围,列举了1934、1935年的资产负债与损益情况、银行主要负责人简介,而与本文章相关的文字仅为“1949年上海解放,上海市银行宣告结束”②。 《上海金融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关于上海市银行的介绍仅有寥寥350字,内容甚略。张乃琴著的《上海市银行的筹建与经营状况述略》,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篇以上海市银行为研究对象的文章,但其关注时段是在上海市银行的前期。上海市银行设于当时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在国家行局与大型商业银行林立之地,尚能够存身并在金融市场上拥有一席之地,颇值得研究。本文主要以上海市档案馆馆藏上海市银行及四行二局档案为主体史料,辅以其他文献资料,对1949年上海市银行被接收、清理与结束的历史进行梳理,以冀深入探究国民党上海市政府在大陆统治末期之金融、财政、经济状况的同时,了解新中国金融体系的最初构建情况。

  一、上海市银行之简介

  上海市银行,是上海特别市政府于1928年开始筹备,正式成立于1929年2月27日《伪上海市银行历史考证》,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四行二局档案Q323-1-350。但是,关于上海市银行的成立时间,《上海金融志》另有记载:“上海市银行系民国时期上海市政府设立,开业于民国19年(1930年)2月17日”(参见该书第172页)。, 总行设于天津路66号,设立之目的在于统一经理上海市政府财政收支,调剂市区金融,辅助市政之建设,主要办理存放款和代理市公库业务。抗日战争爆发后,于1938年奉命停业迁汉。抗日战争胜利,随上海市政府复员。1945年9月27日,在九江路50号前日本帝国银行原址复业,直到1949年5月27日被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前后实际开业时间总计13年。

  上海市银行初设时,资本为100万元,全部为市政府在市公债项下拨充。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核准的《上海市银行章程》规定,其业务范围包括:(1)市内工商业之抵押放款、抵押透支及现票贴现;(2)国家地方或公司债票之经理;(3)各种存款;(4)有价证券之买卖;(5)汇兑及其他现代银行业务。此外,受上海市政府之委托,得经理下列各项特种业务:(1)代理市政府发行债券及还本付息;(2)保管市属各机关或公共团体之财产及基金;(3)办理贫民借本事项《上海市银行章程》,1930年,上海市档案馆所藏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9。本文所用档案均为上海市档案馆藏档,以下不再重复。。 1945年复业之后,在修订的《上海市银行章程》中,除恢复此前的一切业务外,也明确规定:上海市银行得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公库,内设公库课,专门经管上海市政府之收入及支出《上海市银行章程》,1946年,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504。。 因而,尽管上海市银行努力经营各种商业银行的业务,但其最主要的职责和特色仍为代理上海市公库,办理公款的收支与保管,是一家典型的地方政府银行。

  1945年上海市银行奉令复业,并遵照相关法律规定,改为官商合办银行,全称上海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定为法币1亿元。其中一半是官股,由市政府拨付公款;另外一半为商股,暂由市政府一次性垫拨足额,等商股到后再返还政府。1946年12月4日,该行十四位董事及监察人各认缴商股10股,总计140万元,这是上海市银行存在期间所收到的全部商股。事实上,董事、监察人都由市政府派任,应属官股代表,即使算作商股,也仅占全部资本总额的1.4%,与最初拟定的一半相差甚远。所以,上海市银行所谓官商合办,其中商股只是徒有虚名而已。1948年金圆券币制改革,资本额调整为金圆券500万元徐矛等主编:《中国十银行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93页。。

  上海市银行由市政府设立,直属于市政府管辖。抗战前,最高组织为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监事全由市政府聘任。抗战复员后,根据《上海市银行章程》第十条规定,“本银行设董事十一人,组织董事会,除由市政府就市政府现任长官及所属各机关现任首长聘派×人为董事外,其余×人由商股股东就一百股以上之股东中选任之”。又规定在商股未筹足前,均仍先由市政府聘派董事《伪上海市银行历史考证》,四行二局档案Q323-1-350。。 据此规定,该行组织形式由抗战前的纯粹地方官办改为官商合办。但如前所述,实际上直到上海解放为止,上海市银行仍为官办,资本基本是由市政府拨给。与此同时,历届董事、监事也全由市政府聘任,董事长则由市政府财政局局长兼任。因为董事长一职随财政局局长的任免而更易,1945年后相继由浦拯东、谷春帆、田永谦、汪维恒出任。

  上海市银行实行总经理制。根据《上海市银行组织规程》第四条规定,设总经理“综理全行一切事务,并对外代表本行,由董事会就常务董事中推选聘任之”。第一任总经理为财政局局长徐桴兼任,直到1937年该行停业。1945复业后到1949年上海解放,历任总经理为周炜方、徐宝骅、道贤模、黄金畴、朱慎微、钱健夫(代)。由于总经理一职与市长或市政府高官关系密切,常常随着市长的变换而更易。因而在上海政局不稳、人事频繁变更的情况下,其任免更如走马灯似地变换。1949年3月底,任职未久的代理总经理黄金畴呈请辞职,4月5日由朱慎微接理。5月6日,上海市政府又调派市财政局代理局长钱健夫为副总经理《上海市银行关于长官交接的有关文件》,1949年,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965。。 5月16日,总经理朱慎微以护送父母赴外埠休养为由,向市长递交辞呈,恳请辞职《朱代理总经理等人离职签呈》,1949年5月16日,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1439。,未被批准。由于原任总经理等高层已逃至台湾或香港,于是设立了一个由15人组成的行务委员会,负责行务工作。23日钱健夫又以副总经理身份代行总经理职务。此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已兵临城下,据地下党的汇报资料称,钱健夫表示愿意响应中共政策,保存资产,等待接收。

  在清点中时常发现问题,如对交通工具清点过程中,发现汽车数量比原清册中少了3辆,经仔细调查得知:一辆凯迪拉克,系前国府参军处出条借去,实际上是1946年钱大钧赠与宋美龄;一辆别克,前市政府开公函借去,事实上系1947年前市政府购交吴国桢使用;另有一辆别克,为前财政局借去,无借条,系派与本行董事长使用。三轮车册列11辆,内有一辆损坏。自行车册列14辆,清点后,除总行自用6辆,各收款处借去3辆,社会局借去4辆之外,另有1辆失窃。

  1、稽核处。接收清点了章戳文卷簿籍移交清册、本行证件移交清册、稽核处之其他清册(主要为各项报表清册、各项摘录清册、本行各项账表清册及全体日记表等)。另外,在清点地下室时,发现有83箱上海市银行之账册传票,经查移交清册中仅列“账表清册”2箱,于是对另外的81箱进行了补充登记。

  2、业务部。在对所属会计课、公库课、业务课与营业课的审核清点过程中,都发现一些问题,并及时做了纠正。但是,出纳部分问题比较多,如原清册体系凌乱,补贴过多,重要物品漏列,特别是在检查库房时发现:库存数字仅有折合为人民币之数字,而没有在清册内详列人民币、抵库单据、中央银行缺数收条证明书、中央银行完额本票及金圆券等的实存情况;银元未分版别;漏列员工福利会寄存的黄金59两9钱;金圆券现钞及完额本票,抽查时发现有缺额;原清册印章未留印样;前财政局寄存之有价证券很多,一部分已失值,一部分尚有价值,但未过户等。因而建议另造清册。

  3、信托部及各办事处。人民银行提出要尽早接收上海市银行的办事处,作为人民银行的营业机构,因而审核组采取分头齐进办法,加快对信托部及办事处的清点效率。全部清点工作于6月21日下午开始,至24日即告结束。信托部情形比较复杂,但事前早有准备,由经手人按储藏处所造底册,按图索骥,进展很顺利。各办事处因范围较小,清点也相对容易。唯有第八办事处,因位于浦东,范围较广,而且兼辖马桥分理处,该地区遭受战事影响较为严重,因而家具散失者甚多,一时不易集中,清点工作不能顺利推进。

  按册清点结果,发现多、缺互有,其中也有漏列者,以第二、第四、第七办事处最为准确,信托部次之,第八、第十办事处出入最巨。除责成各经手人员分别将清册更正及盖章外,并另编“点多点缺物资统计表”,以资参考。至于营业用契据,因与账目有关,并经审核组查核,间有短少或漏列情事,由该组另行造表交清点组汇编。尚有办事处与总行间互有借存物件,则除根据实际存贮处所列入清册外,办事处之存总行者亦一并列入各办事处清册,以与账目相符。惟注明“存总行”字样,其借自总行者,则注明“借总行”。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上海市银行内部管理极度混乱,账责不清、贪污腐化等现象也极严重。尽管清点工作繁重而琐碎,但协管小组努力克服困难,认真查核清点,如期完成任务。7月5日,业务部副经理佘方耀和匡受之、员工福利委员会主任委员庄祖苓联名致函军代表程志亮和上海市银行副总经理钱健夫,称清点工作已完成,并呈交上海市银行资财清单一份。程志亮批示:“业经各级主管清查,与原库存相符”,可以遵照规定,将原手条送解国库部,并取回据,送交军代表核定《上海市银行关于交接事务的有关文件》,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964。。 这就表明,对于上海市银行的接收阶段业已如期完成。

  二、上海市银行之清理

  根据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处指示,上海市银行在接收工作完成后,立即成立清理处,进行对外债权债务的清理。7月下旬,上海市银行清理处成立,共有清理人员31名,分为会计、出纳、调查、文书四组开展工作,规定由原经手经理负责清理,军代表进行监督,要求把每日清理情形列表报告;清理原则为“先收回债权,后处理债务” 《上海市银行债权债务清理计划》,1949年7月18日,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1420。。

  在债权债务的清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上海市银行于8月18日在报纸上发布通告:对外开始清理债权债务,即“凡与该伪行债权债务未清偿之客户,限自通告日起,一星期内办理”。但因各存户前往结清提存者甚多,为照顾尚未办清手续之存户,25日再次发出通知,“特再延长清理限期七天,自二十五日起至本月底止”。要求各债权债务人在限期内前往该行洽办,以清手续 《为上海市银行清理期限延长》,《新闻日报》1949年8月25日。。

  清理处人员经过四个月的工作,终于理清了上海市银行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下首先介绍截至1949年5月29日止上海市银行对外债权的清理情况。

  1、交换票据:总数为2 967 324.28元,系上海市银行代收税款当日未及提出之他行票据,除中央银行国库等支票六张计52 390元外,其余经数度接洽而无结果,无从清理。经金融处核示,转入“什项支出”。

  2、存款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之存款准备,计总行及各办事处为53 741.30元,信托部168.09元,合计53 909.39元,均由中央银行清理处如数发还。

  3、存放本埠同业:此项总额为3 340 148.32元,分别为票据交换所3 338 677元,票据交换所本票专户1121.74元,中国银行347.96元,交通银行1.62元,均已收回。

  4、存放中国人民银行:系清理期间增设科目,上海市银行陆续收回之债权存入人民银行共27笔,合计人民币16 920 903.20元。除陆续提出清偿债务及支付清理费用等10笔,合计人民币7 008 099.99元外,存9 912 803.21元,于缴解“应缴款项”时归数呈缴金融处。

  5、贴现放款:系上海市银行信托部接受中央银行贴放委员会委托,贷与上海市书商业同业公会之款,共计2 246.39元,均已收回。

  6、活存透支:此项属公款部分者,计市府员工水电津贴户、市财政局等8户,计透欠560 226.67元,收回6户计11 791.67元,其余将原科目移交金融处,待制订前上海市政府债权债务统一清理办法后清理;此项属私人厂商透支款部分,已全部收回。

  7、定期放款:此项下共5户,借款合计76 803.60元,仅上海市卫生局3.60元收回,而前上海市文化运动委员会、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文艺委员会、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所欠款,因三机构均已不存在,收回无望。另有上海市政府总务处的三笔款项,经查并未列入账内,应由前处长个人负责,也属收回无望,转入坏账科目处理。

  8、定期质押放款:计《风报》馆等17户,押借计95 000元,已全部收回。

  9、代放款项:为上海市银行信托部接受中央银行业务局委托办理之放款,均为小型厂家的工资放款,总计金额106.79元,已全数收回。

  10、预付费用:总计人民币39 314.65元,系各单位购储食米、面粉、燃料汽油等之预付用款。各类购储物品于解放前已经耗用一部分未及出账,奉金融处意见,即转入“缴解款项”科目处理。

  12、开办费:第十一办事处于1949年4月18日开业,其筹备期间之开办费,合人民币670.98元,已全数转付“摊销开办费”科目以资结清。

  13、应收保证款项:前上海市政府向中央银行借款十笔,折合人民币2 209 010元,由上海市银行为承还保证人。经与中央银行清理处清算,尚有两笔洽商中,然而上海市银行之保证责任似可解除。为结束该项账务起见,陈准金融处同意,将“应缴保证款”及“保证款项”全部对转销账,以资清结。

  另外,至5月29日止,暂付款项冻结金额计人民币1 753 122.11元,应收承兑汇票账面金额计人民币23 314 960元,存出保证金1 200余元以及应付款项19 527 705.27元,也都得到相应的处理《关于上海市银行债权债务及交解资财情况的文书》,上海市银行档案Q61-3-8。。

  其次,关于对外债务的清理情况,如下:

  1、本埠同业存款:计有光中银行等8户,合人民币38.41元,唯有大裕银行、通汇银行两户计人民币13.40元,逾限未来提取,奉金融处核示转入“什项收入”科目处理。

  2、外汇同业存款:计有南京市银行、杭州市银行两户,合计人民币14.25元,因属公款部分,奉准予以没收,以清字44号函缴解金融处。

  3、转贴现:为上海市银行信托部受央行贴放委员会委托,办理上海市书商业同业公会会员书局之票据贴现,以九折向中央银行重贴现,计贴得2021.75元,已全部拨还中央银行清理处。

  4、转质押:为上海市银行定押小型报等8笔(前向中央银行转质押),折合人民币104 500元,已分别拨还中央银行清理处。

  5、甲种活期存款:按7月13日调整,计1 869户,总额人民币1 162 810.37元。其中,公款部分属机关存款,总计907 973.52元,于清理期间逾限未取数为64 716.47元,奉金融处核示转入“应缴款项”科目并已缴解金融处;私人部分存款,计240 445.87元,逾限未来提取者为55 466.99元,奉金融处核示转入“什项收入”科目处理;另有可疑存款14 390.98元,奉金融处核示,应查明发还,但因各户均已迁移,无法接洽,转入“什项收入”处理。

  6、乙种活期存款:计338户,总额6 284.92元,大部分均为市民房屋纠纷,以业主户名或以住址为户名开户提存之租金,均逾限未来提取。奉金融处核示,私人部分转入“什项收入”科目处理,公款部分转入“应缴款项”科目后并已归数解缴金融处。

  7、公库存款:全部系前市政府之税款及其所属单位之经费存款等,总额折合人民币16 795 433.27元,奉令应予没收,转入“应缴款项”科目后全数缴解金融处。

  8、本票:由上海市银行各单位开发未来提取之本票计373笔,合计金额671.60元。因开付时期已久,尚没有提取,奉金融处核示转入“什项收入”销账。

  9、应付款项:总计金额2 169 137.31元,其中,上海市银行各单位应付直接税局代扣存款利息所得税、薪给所得税及代售印花税票款,折合人民币计952.71元,由清理处签盖对账通知书,如数转拨直接税局;总行代交通银行经收民食调配会来款,计解放前及解放后代收合计人民币2 168 320.60元,已由清理处签盖转账通知书,如数转拨交通银行。

  10、受托代放款项:信托部受中央银行委托办理之小型临时工贷,每次放出款项时,用中央银行透支支票付与贷款厂商,尚余金额508.56元,已全部拨还中央银行清理处。

  11、员工福利金准备:即员工福利准备项下提存员工病患之互助金,折合人民币4.26元,奉金融处核示转入“什项收入”科目处理。

  12、承兑汇票:应收承兑汇票对转科目账面金额计人民币23 314 960元,分别为:前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曾向央行贴现合人民币480元,由上海市银行签证承兑汇票,已由央行直接收回。因而上海市银行承兑责任完成,已与“应收承兑汇票”科目对转销账;前上海市政府为发放公教人员薪金,于4月1日起至5月17日先后向央行借款5笔,由前财政局开局承兑汇票13张,经上海市银行签证承兑计合人民币23 314 480元,该款已经央行清理处填送转账通知书,由上海市银行签盖与金融处往来科目转账。

  13、应缴款项:系清理期间增设,凡属没收款项转入本科目处理。截至9月底,应缴款项总额计人民币1 688 2231.77元,其内容及处理情形为:(1)由公库全部存款转来计人民币16 795 433.27元;(2)甲种活期存款公款部分转来计56户,合计人民币64 716.47元;(3)乙种活期存款公款部分转来计2户,合计人民币233.78元;(4)外汇同业存款项下转来计2户,合计人民币14.25元;(5)朱慎微代总经理曾交下美钞10元,嘱代偿前联合会报向央行借款本息666元,经向中国银行兑换,除代还借款本息外,尚余21 834元,转列本科目处理。以上各款奉准应予以没收。清理处曾以清字第44号函缴解金融处。

  14、金融处往来:系清理期间增设,凡属清理债权债务与金融处往来款项,均以此科目处理。1949年10月底止,计结欠人民币50 468 695.33元,按各被接管行局库账务清理结束办法第八条规定,已转入“政府垫款”科目处理。

  15、政府垫款:系清理期间增设,用于接管及清理期间向金融处借支一切费用,以及清偿债务代垫款项等。至清理处结束日即1949年11月23日,垫付费用户计结欠人民币248 380 986.05元,清偿债务户计结欠人民币50468695.33元,合计以上两户结欠人民币298 849 681.38元。

  与此同时,客户往来、暂收款项等,也得到妥善处理。另外,上海市银行在1948年度纯益合计人民币16.01元,奉金融处核示已转入“什项收入”科目处理 《关于上海市银行债权债务及交解资财情况的文书》,上海市银行档案Q61-3-8。。

  应当指出,上述清理工作内容繁多,涉及的情况也极复杂,反映了上海市银行与方方面面的往来关系;不仅有解放前各个阶段上海市银行资产负债,甚至还有上海解放后最初几天中产生的人民币收入、资产和债权债务。在清理过程中,清理处严格执行“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即公款部分全部没收,转入“应缴款项”科目后全数缴解金融处;而私人款项则尽量保障其利益,未能处理部分,则转入“什项收入”或“什项支出”科目处理。总体来看,清理之后上海市银行的资产负债账目非常清楚,为最后阶段的处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在完成了所有账务项目清理之后,11月23日上海市银行清理处正式宣告结束。下列表格是清理处结束日所制作的上海市银行资产负债平衡表。

  科目借方金额贷方金额1. 活存透支548 435.002. 应收款项 17 673 256.003. 缴解款项8 189 825.324. 应收承兑汇票 23 314 480.005. 备抵坏账41 536 171.006. 政府垫款298 849 681.387. 损益轧差53 363 238.478. 清理费用237 296 617.59合计340 385 852.38340 385 852.38资料来源:《上海市银行债权债务及交解资财情况的文书》,上海市银行档案Q61-3-8。

  上海市银行的债权债务差额是很小的,债权部分主要是公款,多属于为市政机关的垫款。全行整个债权债务相比,债务大于债权,据统计,差额大体为20余万元《上海市银行债权债务清理计划》,1949年7月18日,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1420。。但是,按营业用具、房地产等实际存在价值,上海市银行整个实际资财抵偿债务是有余的。随着上海市银行清理处的结束,也预示着上海市银行接管清理工作已近尾声。

  三、上海市银行之结束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上海的当天,即成立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处,负责接管上海一切原国家资本、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在上海解放后的第三天即5月30日,即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和上海分行,在对整个上海金融业实施行政管理的同时,也经营一切银行业务,为恢复上海经济和安定人民生活提供一切金融服务。上海市银行作为地方政府银行,是典型的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必须清理结束,由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代行其主要职能。因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建立之初,便成立市库部,代理市政府之金库及往来调度业务。

  中共在制订接管上海官僚资本金融机构政策的同时,也提出了“边接管、边建行”的主张,即利用原官僚资本银行的机构与人员,开展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行工作。因而,上海市银行在被接管清理的同时,原办公地址、员工与业务等都被划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并成为其建行的基础。

  为了结束上海市银行,军管会金融处在令其清理债权债务的同时,也开始对其旧员工进行清理与安排。上海解放前夕,虽然上海市银行的部分高层人士相继离开上海,但绝大多数行员还是留了下来。据1949年7月的统计,总计员工为1002人,其中有职员619人,工友383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规定,“凡愿继续服务者,在人民政府接管后,准予量才录用,不使流离失所”。据此,上海市银行军代表办公室对于旧员工进行分别处理,或号召回乡生产,根据自觉自愿原则辞职与遣散;或向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各部处尽量推荐,酌予录用;也代报入华东区财经学校集中学习等,并鼓励愿往苏北、苏南、皖北、皖南等地人民银行服务者亦分批报经人民银行华东区行介绍前往工作。至11月底止,处理员工合计840人,其中包括遣散及自动辞呈者223人,调赴本外埠人民银行工作者534人,集中在财经学校学习者83人。未处理员工合计162人,包括拟介绍第二批集中学习者49人,尚有在家待命者100人,担任清理处工作者13人 《关于员工处理情形》,上海市银行档案Q61-3-7。。 应该说,大部分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得到了妥善的安排。其中,进入人民银行工作的员工占一半以上。

  上海市银行在被接管之初,下属的各办事处已经迅速清理,作为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营业机构,开始为上海经济的恢复与建设服务。到11月初,上海市银行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军管会金融处致函军代表程志亮,称:上海市银行清理结束工作告一段落,所余外币债权债务账务须移并中国银行,投资股票移并交通银行,储蓄未了账务移并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合作储蓄部,信托未了账务及保管箱业务移并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信托部,国民党政府发行之债票库券则送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库,其他未了事项暂由本处接受办理《金融处致程志亮函关于上海市银行清理结束后的缮后事宜》,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1399。。上海市银行原来经营的各种业务,由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机构所取代。

  1949年11月23日上海市银行清理处的结束,也意味着上海市银行机构的结束,名称从此亦不复存在。

  结 语

  1949年原国民党上海市银行被接收、清理和结束表明,原上海市银行的体制、机制、组织人事,更多地带有政府机关的特征,其业务经营也主要服务于原上海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及日常运作,这是该银行的基本属性使然。上海市银行与“四行二局”往来联系较密切,是整个官僚资本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深入研究有关解放后接管上海市银行的历史文献,有助于我们深入和具体探究国民党在大陆统治末期的金融、财政、经济和社会状况,也有助于我们了解新中国金融体系的最初构建情况。

  对上海市银行总行和分支机构的接收清理,工作量大,债权债务情况复杂,员工人数多,处理与安排难度大,但是由于正确的方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便完成了对上海市银行的接收清理和处理工作,这一工作属于消灭旧中国国家资本与官僚资本金融机构的范畴,也是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战场之外的重要部分之一,它有助于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层面上,清除国民党政权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下游地区的势力与影响,直接有利于解放后上海地区金融与社会经济的正常运作与安全,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的分支机构的壮大发展,作出了直接的贡献。

  对上海市银行的接收清理结果还表明,虽然该行的业务规模不小,与社会诸方面也有这样那样的联系,但显然与工商界往来所占比例不大;虽然该行也与金融界有联系,但主要是与四行二局等国家资本金融机构,与一般同业往来较少。进而言之,虽然上海是旧中国最大的工商城市和金融中心,但对于上海金融市场而言,上海地方政府银行所起的作用和影响远不如政府行局,也比不上大的商业银行;解放前上海市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并非城市工商经济和金融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参与者,甚至也不是这些活动的直接监管者,而主要是一般意义上的城市运作秩序的维系者与协调者。

  1949上海金融贸易战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后,国民党预感到上海的日子也不会太久,便开始了有组织的人员物资大撤退。

  作为当时中国乃至整个远东地区的经济中心,上海的城市设施和工厂企业、商贸机构等,每一项都应精心呵护。但战争又极其可能将这些基础设施摧毁,何况,上海由于其自身防御条件限制,自'8.13'、'1.28'开始,经德国人、日本人、国民党的层层加固,至解放初已密集地修筑了各类地堡和碉堡,攻坚难度非常之大。因此,时任第三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的陈毅将之称为“瓷器店里打老鼠”。

  1949年5月12日,上海战役打响,解放军采取了吸引国民党军至城市外围而围歼的战术。进入市区后,按照总前委指示,放弃了使用火炮,只用轻武器展开逐街逐巷争夺。

  1949年5月27日,上海宣布解放。

  此前,解放军曾有过成功接管沈阳、北平、天津等大城市的经验,但在接管上海的问题上,由于当时上海的情况非常特殊,许多人都出现了犹豫,并建议让苏联帮助管理。当时,毛泽东曾直言不讳道:“上海,中国革命要过一大难关。”而此时的陈毅却表态:“我的意见是自己准备搞城市。”陈毅有两点原则:慎重,缓行。回到部队后,陈毅组织“丹阳集训”,内容囊括上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乃至年鉴等一切资料,并要求每一名入上海的战士都将《入城纪律》贴在背包上。

  上海解放当天,军管会就正式成立,陈毅、粟裕分任正副主任。但当所有接收材料送至陈毅手中,陈毅才发现,当时上海的现状和他当初的设想却大相径庭。国民党在败退以前,基本上将能够运走的物资,哪怕是牙膏、牙粉等一些及细碎的日常用品也撤运了一空,上海实际已成一座空城。“瓷器店里打老鼠”的结果,却发现许多“瓷器”却已经没了。粮食,从国民党各机关共接收到47万石,这些粮食听起来数量很大,但分摊到有500万人口的上海,每人仅5.5公斤,不足一星期的供应量;煤也同样不够烧一星期。而占上海74%的轻纺工业,也已处半瘫痪状态;全市12000家工厂,只有不足30%的车间还在勉强开工。全市接收到的黄金只有22390两,白银42万两;原先存放在上海中央银行高达450万两的黄金和不计其数的银元物资全被搬运一空,仅留下了21万亿金圆券。

  慢,21万亿金圆券?这是何等巨额的数量,还不够渡过艰难困苦?不过,自1948年8月国民党财政部通过发行金圆券强行收兑民间金银外币后,此种货币在半年之内已经狂贬了两万倍;尽管当时金圆券的最大面值为500万元,但上海街头,百姓用麻袋做乃至用小车装载金圆券出来购物的却随处可见。金圆券实际已是废纸。

  就是在上海解放的同一天,时任北海银行发行局局长的杨秉超亲自押运8辆满载人民币的卡车从丹阳出发已运抵上海军管会财贸组办公地金门饭店,尔后转运位于滇池路的中国银行金库。

  北平解放时,由于人民币没有及时跟进,给和平解放的北平增添了不小的货币混乱麻烦,以至于后来规定:“军队推进到哪里,钞票就必须跟到哪里”。

  人民币一到上海,上海市军管会便立即发布财字第一号令,确定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尔后二号令又明确规定,在1949年6月5日前完全废止金圆券,一元人民币折合10万元金圆券。1949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正式成立,随即开始兑换业务。

  起初,人民币兑换非常顺利,全市各行庄收兑的金圆券源源不断地送进人民银行,库房瞬间堆满;很快,营业大厅、走廊、甬道甚至厕所都堆满了金圆券。对金圆券深恶痛绝的上海市民争先恐后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这种让他们吃尽苦头的货币废纸。5天时间,上海市共收回金圆券36万亿。这大大出乎当时军管会的意料。政权更替,货币兑换,当时军管会还为此事担忧过。时任中财委主任的陈云曾初步估算,上海市面流通的金圆券全部收回,约需4亿人民币。但陈云完全估计错了。金圆券一开始兑换,军管会就发现,在兑换金圆券之外,实际需要的货币量是预算的10倍还不止,包括经济恢复、公教人员薪金、旧人员收容、灾民救济、军费需求等。因此,陈毅、曾山在5月底就向中央财经部紧急发出了“请求拨30亿元人民币”的电报。

  但是,和此前解放的其它城市一样,上海解放后,军管会对银元的认识仍严重不足,以至于人民币发出后,立刻引爆了银元这颗“炸弹”。

  一种情况是老百姓兑换或者领到工资后,转身就去购买粮食、布匹、生活用品等;或者直奔淮海路、曹家渡、十六埔等黑市兑换成银元,一分都不会留。以至于人民币上午出了银行,晚上又全都兜了回来。

  另一种情况是黑市里银元对人民币的比价一路飙升,短短一周之内,人民币就贬值了十倍。南京路上四大百货公司(先施、永安、大新、新新)竟然出现了用银元标价,拒收人民币的现象。

  这种对纸币的不信任,也不能怪百姓,因为此前金圆券对他们的伤害实在太大。首先步入困境的,是驻扎在上海的部队。由于商家拒收人民币,驻沪部队甚至连盐也买不到,后来不得不向总前委打报告,给每连发一个银元以应急。

  1949年6月5日,上海市委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向市场投放10万枚银元;6月6日,又追加31万枚,以促使银行降价恢复人民币信心。但出乎意料的是,所有投放的银元尤如泥牛入海一夜之间全被市场消化得干干净净。同时,黑市里银元对人民币的比价更是从1比600元一路猛涨至1比2000元。41万枚银元,就如三伏天撒在地上的一滴水,瞬间蒸发。甚至于反动势力还疯狂叫嚣:“解放军可以打进上海,但人民币进不了上海!”

  经过慎密分析,军管会确信,民间绝不可能有这么强大的吸金能力;此事必有投机奸商和敌特份子利用市民饱尝通货膨涨之苦,对银元、外币存在盲目依赖和人民币信誉还未建立的客观条件而囤积居奇。

  侦察人员及时出手,查明操纵黑市价格导致人民币快速贬值的,就是位于汉口路422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大楼——当时中国最大的金融黑市。当时,每天上午九点至十点,一些专门左右上海金融的“大亨”便会聚集这里,经他们敲定并公布银元、美元、黄金等硬通货的比价,然后大批掮客便分散到市区各角落,统一参照此比价而进行地下交易。

  实际上,上海战役打响之后,各路金融资本已纷纷逃离上海,至上海解放,证券交易实际已处停顿状态。但这并没有妨碍一些金号经理、银楼大班,及至银行买办频繁地进出这栋大楼炒金、炒银、炒美元。客观地讲,政权更替初期,有投机商人跳出来搞投机并不算反常;但是,所有投机目标都直奔人民币,这就显得不正常了。

  调查继续深入,让军管会吃惊的是,这竟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而操控这个系统的,是一些一贯坚持反共立场的大亨。

  再进一步深入,发现这些大亨竟然还在贯彻“上线”的意思,而这“上线”,又被他们称为“草字头”。其时,上海确实还潜伏着许多敌特,这些大亨的背后,其实都有敌特在撑腰;目的就是用经济扰乱社会秩序,打出一场杀人不见血的银元战争。十里洋场花花世界,人民币树立不了威信,人民政权就谈不上真正意义的当家作主。

  其实,为应对当时的金融挑战,陈毅已预备了500万枚银元。但抛出了41万枚后,却又有些担心。如果继续抛售,是不是真的可以打掉炒作的气焰呢?通过向华东局汇报,上海市军管会决定先礼后兵,发布《关于反对银行投机及稳定金融物价的宣传要点》,概括起来:一是界定银元属投机扰乱金融,破坏生产,是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的危险敌人;二是目标为统一币制,以人民币为贸易本位,美元、银元、黄金等一概不得在市场流通;三是取缔黑市交易,实行折实存款。最重要的是最后两句:“全市人民紧急动员起来,严惩怙恶不悛的银元投机商。”这种表态其实更是一种警告。但是,证券大楼的回应却是彻底的置若罔闻。金融敌对势力如此嚣张,是可忍,孰不可忍。陈毅在分析对策应对严峻局面的会议上一拍桌子,从嘴里崩出了一个字:“抓!”

  上海解放时,原国民党上海市副市长吴绍荪的投诚,保存了大量商业大亨、社会黑势力和国民党情报系统的档案。(吴绍荪原属“CC”派,日军占领上海期间,作为国民党高级间谍,曾加入“青帮”。)这些档案,为陈毅的抓捕提供了帮助。

  1949年6月10日,时任淞沪警备区司令员的宋时轮亲自率领一个营的士兵包围了证券大楼。此时,这座八层大楼里的大亨们,同时被几百部电话炸醒:“解放军!解放军冲进来了!”由于这次行动极其秘密,而且是速战速决,因此整个行动总共才持续了15分钟。1500多名投机份子被集中抓捕,当场抄没黄金3642两,银元39747枚,美元62769元,还有人民币现金以及囤积的其他各类商品,折价约5000余万元。经过筛查,当场释放了大部门胁从者,最后剩下238名严重违法并涉嫌通敌的奸商被正式批捕。

  效果立竿见影。第二天,上海城内银元兑人民币比价便从1比2000元直接跳水至1比1200元;三天后已降至1比500元;一星期后,街面上已很少能够看到银元;一个月内,银元已被彻底清理出了市场。

  但使出霹雳手段以行政干预市场,陈毅当年也是顶着很大的压力。军管会查封证券大楼后,各种别有用心的言论充斥大街小巷。譬如:“共产党军事100分,政治80分,经济上只能打零分”等等。但正义的力量更强大,证券大楼的被查封,上海市民拍手称快,称“大亨鼠”完蛋了!共产党真有办法!而陈毅的回答也更坚定: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的事情,我们就要放胆去做,哪怕流言蜚语如冰刀雪剑也不足为惧!

  但是,人民币保卫战的完胜仍没有彻底解决上海金融战的最后问题——物资紧缺。

  事实上,伴随当初人民币的大幅贬值,通货膨涨也随即发生。6月至7月,上海大米价格直涨四倍,面粉、棉花、煤炭价格上涨二至三倍,普通市民苦不堪言。

  在人民币保卫战之初,陈毅就已经将进上海之前预备下的从各解放区筹集来的1亿斤粮食和上千吨煤炭投入市场,本以为至少可保证上海正常运转一周。但不曾想,这些物资投入市场仅一天就又泥牛入海,简直就如银元战的翻版。不法份子甚至疯狂叫嚣:“只要控制'两白一黑',就能让共产党在上海死无葬身之地。”

  情况万分火急,这已不仅是同国民党残余作斗争的问题,而是关乎到上海500万市民生死的问题。但这次还很难用行政手段去干预。因为银元是禁止流通的货币,而粮食、煤炭、棉花等是生活必须品,纵使有奸商囤积居奇,又能拿他怎么办?

  军管会请求华东局支持,华东局立刻呈报中央,中央立即派时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来到上海主持财经工作。陈云在解放初期积累了许多城市接管的模式和经验,比如军管会就是陈云率先在沈阳使用的。上海的人民币保卫战,从高层的决策上讲,当时也是陈云拍的板。

  陈云到上海后,立即召开了财经会议,明确:“解决上海困难,必须从全局出发,由中财委统一调动全国物资支援上海,打赢这场经济仗。”尔后,在中央的支持下,一场极具秘密的行动正式展开——全国支援上海。在中财委统一调动下,大米由苏北、苏南、皖南地区筹集;煤炭由淮南煤矿输送;中南地区则准备棉花。一时间,“两白一黑”源源不断地涌进上海。而对此一直懵懂不知的不法奸商,却还在东拼西凑,做着大发横财的美梦。

  1949年11月,中财委一声令下,上海全市统一平价抛售筹措到的所有物资。立刻,大米当天便跌三分之一,三天后再跌三分之一;食油下跌二分之一;其它如煤炭、棉花等,也基本回到了正常的价格水平。上海市民无不喜上眉梢,有些市民在购买物品时还故意调侃店主:“侬价格是不是搞错了?”那些囤积了好久物资的不法奸商,一夜之间赔得血本无归,最终难逃破产厄运。而近乎毁灭性的打击,完全是靠着经济手段一气呵成!这就是后来被毛泽东评价为“其深远意义不亚于淮海战役”的上海金融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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