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党团范文】

作者:故事兔

  2019年11月4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部署视频会后,公安部随即对20名重大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A级通缉令。截至11月6日,20名A级通缉在逃人员已到案8名。若吧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对此,召开本次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本人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指示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学习资料,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形式,进一步加深了对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中央部署要求,找准下步工作的发力点、着力点、突破点,坚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的信心和决心。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2020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党团范文】

  一、认识体会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是十分必要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在直接损害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于单独的个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凡是黑恶势力能够较长时间存在或比较猖獗的地方、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地方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官员腐败和不作为等较严重的问题,其社会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深刻认识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围绕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方面。对中央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入,召开会议、签发文件等形式较多。理论知识不充足,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脱节现象;整治警觉性不够高,把专项斗争当成日常性、一般性工作来抓,对潜藏的黑恶势力看不到、认不清,出现了“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情绪的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落实不到位。(二)围绕依法严惩,在宣传发动和严格依法办案方面。在专项斗争中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 “接地气”;主动排查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三)围绕组织领导,在统筹协调方面。没能认真做到角色转换,没有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创新意识还不强,工作思路打不开,办法不多,投入不够,效果不佳;扫黑除恶培训工作质量不高,存在时间安排不够充足、人员安排不够齐全、内容安排不够专业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的根基筑的还不够牢,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上述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党性作为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根本准绳,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本人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做到时刻用合格党员标准来对自己严格要求、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四、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杜绝因个人疏忽、心慈手软,变相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在建水利工程除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外,明确各类风险点。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河砂领域,河道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依法防范和处置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2020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对照发生在我县辖区内的“牛氏父子”、“刘氏兄弟”案件,认真查找自身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站位不够高,重视程度不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着“上热下冷”的现象,作为镇长,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部署力度不够,各村未能积极行动起来。同时存在放松思想和侥幸的心理,认为我镇社会治安环境总体稳定,虽然信访压力比较大,但个别不稳定的因素稳控工作也都进行了重点安排和部署,应该不会有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2、摸排工作不到位,不能做到亲力亲为,在责任落实上压力传导不够。在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上,安排镇扫黑办、派出所和各村辅警开展摸排工作,自己不能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缺乏对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综合分析和研判,问题线索排查方法单一。同时对镇村干部管理管理上失之于宽,压力传导不到位,对违法违纪等苗头性问题抓得不紧不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3、宣传发动不到位,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只是组织各村悬挂宣传条幅、用大喇叭广播、设立举报箱,缺乏经常性有计划的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宣传的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即便有的农户知道扫黑除恶这回事,但说不清楚具体内容,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未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状态,镇村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也是一知半解,缺乏系统性培训。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缺乏政策学习。无论是对当前农村各项政策、法规,还是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各方面知识欠缺过多,即便学习了,也没有学深学透,一知半解。

  二是缺乏统筹兼顾。在抓政府的具体工作中,将重心放在了脱贫攻坚和其它工作上,没能把扫黑除恶工作放到第一位的政治高度,工作上重部署,轻落实。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学深学透上级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放到第一位。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镇村全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各村督导,并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以实际成效体现责任担当。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全力以赴完成好扫黑除恶工作。

  2、深入基层和农户,组织干部全方位摸排,掌握问题线索,将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一名镇村干部身上。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认真负责地做好线索动态排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于镇直街道商铺进行重点排查,各村综治网格管理员要逐户、逐人开展调查摸底,做好摸排工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职务犯罪等案件进行梳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进行明察暗访,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同时加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扩大线索排查的深度和广度。

  3、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必须达到“全覆盖”,营造浓厚氛围。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发放宣传单和明白卡,让农户真正明白什么是黑恶势力,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2020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的政治站位,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下面,我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虽然局党组能够正确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也做了大量的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工作,但是,还有部分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不关己。

  二是摸排工作形式单一。在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中,局党组能够按照上级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排查问题线索,但是,还缺乏对线索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另外,我局的治安环境总体稳定,但信访压力还比较大,个别不稳定因素需要进一步关注,细致地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主要是悬挂宣传条幅、发送信息、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缺乏经常性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很多干部职工虽然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件事,但对具体内容了解不够深入,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原因剖析

  一是政策学习不够深入。对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在政策理解和法规认识上还存在欠缺。

  二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很多同志将主要精力放在了业务工作上,没能把扫黑除恶提到应有的高度,局党组对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的管理还失之于宽,压力传导不够。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与山东省委召开了第3次对接会中通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我市制定的整改措施、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提出的扫黑除恶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方案及我局制定的相关整改方案,全面做好水利系统扫黑除恶的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文件精神。局党组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等文件,以及刘钦海同志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工作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

  二是深入摸排线索,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在水利系统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要进行集中梳理,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坚持条块结合,认真负责地做好线索动态排查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纪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传达线索信息。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扫黑氛围。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精心设计活动计划,切实扩大影响范围。要结合具体事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真正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

  四、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杜绝因个人疏忽、心慈手软,变相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在建水利工程除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外,明确各类风险点。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河砂领域,河道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依法防范和处置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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