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工作报告】

作者:故事兔

  当前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迅猛发展和移民工作的稳步推进。开县这个拥有150余万人的大县,其人口数量、结构、素质等时刻在发生着微妙变化,户籍管理难度也与时渐增,反映出的社会问题日趋突出。为更清楚地了解当前户籍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开县统计局近日走访了县公安局户政科、部分派出所和汉丰、赵家、岳溪等街道(乡镇)部分村(居)委干部和村(居)民。调查发现,由于原始户口资料不完善、交接不规范,户籍管理力量不足等原因,在户口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前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工作报告】

  一、户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口流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转移,人口大量流入经济发达区,从而日渐形成了大量的人户分离,其主要表现为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有人无户(黑户)、有户无人(空户)。户籍主管理部门也无力及时地掌握人口的变动,形成了一道管理难题。据测算,全县人户分离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5%左右,其中因工作调动、务工经商、上学就业、移民搬迁、婚姻变动而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口占人户分离总人口数的80%以上。

  (二)户籍资料差错多。主要表现为:静态资料差错多。包括姓名字错,姓名与曾用名交换,家庭成员姓名张冠李戴,性别错误、出生时间提前延后或与家庭其他成员混淆,身份证号与出生时间不符等。动态资料更新慢。主要是文化程度多年不变、出生地,职业状况、身高等项错误或未记录,出现了 18岁以上公民其文化程度还是学龄前儿童的不正常现象。资料之间不一致。由于资料差错和资料更新时间与业务办理时间的更迭,从而形成了公民所持身份证、户口本资料与公安微机资料、原始资料之间出现了不一致。岳溪镇镇胡家村一袁姓居民,身份证姓名是袁△,户口本姓名则是袁▲▲,微机资料姓名是户口本上的曾用名袁△。这样的错误现象还为数不少,且主要出现在农村多年外出和多年前办理证件的居民上。

  (三)户籍资料更正难度大。一是年龄更改难。年龄超过16岁的公民在更正姓名、年龄时由于难以提供所需原始材料,其批准比例极小。据开县某基层派出所所长介绍,县局报市局的更改16周岁以上人口年龄,只有五分之一能够获得批准。二是审查资料真实性难度大。公安机关对公民提供的更正材料包括乡镇、村、社、公民出具的一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审核难度大。据一派出所所长介绍,每审核一个更正材料至少需要这样几个步骤:所内微机资料核对、户籍原始资料核对、与证明公民座谈,特别是在审核移民资料时就像审个大案子。三是更正程序复杂,办理时间长。户籍资料实行电脑网络终端管理后,不但增加了一些申报程序,而且一般的更名、更龄少则一周,多则一月两月。

  (四)人为虚报错报时有发生。受利益驱使,在公安接管户口前,一些村民委员会干部为了解决税费差口问题而采取注销外出多年户、老年人户、孤寡人户、残疾人户。还有少数公民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处罚不予申报新生婴儿户口。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公民采取迁移户口不上户的“口袋户”来逃避农村税费。更有一些居民为继续享受有关待遇不及时将死亡人口户口注销。特别是违法生育的新生婴儿的父母,为了少交计划生育罚款或变非法生育为合法生育而前移或延后新生婴儿出生日期、更改性别。更有甚者,在未生育前甚至未怀孕前就托其亲朋好友为不知是男是女,何年何月生育的未来子女上了户口。公安机关虽然采取了多方证明、谁申报谁负责制度、严格审查等措施,但人为故意仍难杜绝。

  (五)暂住人口脱管。我县暂住人口数量较多、情况复杂,但由于警力不足,经费较少,管理难度较大。据调查,目前95%以上的社区未对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基本上没有暂住人口主动到社区或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管理。

  二、当前户籍管理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一)户籍资料的校正时间跨度大。当前户口资料的变动主要是公安基层派出所日常办理变更手续和年终村居社区干部到所内核对。核查时间跨度较大,不易保证资料鲜活。公民户口中途发生变动后未能主动及时到所辖派出所申报变更,从而导致错误户籍资料的产生,这样可能形成连锁反应,造成系列错误。

  (二)公民自主申报意识较差。目前,户口管理机关办理公民户籍变更主要采取的是公民持有效材料到户口管理机关申报,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接办。但目前公民普遍缺乏自主申报真实完整户口资料的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户口“无所谓”意识。多数公民认为没有必要办理迁移手续,主要表现在工作调动、升学就业、投资经商人群。还有部分人觉得办理迁移手续需要材料多、程序复杂。此外一些新生婴儿的父母认为暂时不入户利大于弊,并不影响以后子女入学等。二是有户“保利”意识。农村享有如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城市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部分公民发生户口变更后舍不得眼前利益而不申报变更。三是无户“无据”意识。部分新生婴儿父母为逃避计划生育政策而刻意隐瞒不申报,认为不上户就无据可拿,管不了。

  (三)户籍整顿不到位。自1998公安派出所接管户籍后经2000年、2004年两次升级公安户籍管理系统整顿户口,但由于当时接管户口资料全部要录入微机并且时间紧,工作量大,只能聘请一些学电脑的在校生或社会人士等非户籍管理专业人员进行微机录入,由于这些人对户口资料不熟,软件操作不准,加上少数户籍民警在进行审核时不仔细,导致部分户籍资料出现差错。近几年,尽管进行了多次户口整顿,但因一些基层民警和乡村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入户核对不到位,甚至有些村干凭主观臆想,在家闭门造车,敷衍塞责,随意更改材料。对未完善的户口资料未作认真处理,特别是因外出暂时未能核对的户口资料未再次核对。

  (四)人力、财力不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农村每万人要配备户籍民警1个,城市2个。按此计算我县应有户籍民警   140个左右。目前,我县户籍民警50个,不到应配备数的40%。按现有户籍人口154万人计算,平均每个户籍民警要负责3万人的户籍资料管理。据调查,管理人口最少的户籍民警要负责   2万人以上,最多的达到5万人以上。同时,由于我县财力有限,户籍管理的经费投入不足。据一些户籍民警反映他们有时核实一个户籍变更资料需要跑好几趟,其费用少则上百元,多则上千元,但是目前一个派出所一年的工作经费才几千元,根本无力承担如此沉重的经济负担。

  (五)部门配合程度差。户籍资料是一个公民出生到死亡长期使用的基本信息唯一标识。在社会公共活动中很多时候都要使用户口资料,特别是一些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经常需要核实户口信息,比如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民政等,但是有少数职能部门在办理公务过程中都没有严格地要求公民提供真实准确的近期户籍资料。

  三、户籍管理不规范带来的不良影响

  (一)影响政府决策。由于户籍资料不准确,不完善,从而导致政府在决策时无法准确及时地取得人口基数、人口分布、职业状态、人口结构等重要的参考信息,增加政府的决策难度。如在这次调整移民规划时,因户籍管理资料未随村组规模调整而调整,而无法分清淹没区人口和非淹没区人口,给政府上报数据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又如在处理“3·25”井漏事故善后事宜时,因为人户分离的影响,而无法准确掌握井漏核心区人口数,给发放临时生活安置费和误工损失带来了较多的不利影响。

  (二)导致量刑不准。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所负刑事责任有较大的区别,法院在量刑时依据的年龄大多为公安户籍资料,因为户籍资料错误,造成办案过程中不能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在量刑时可能出现重判或轻判。

  (三)公民利益受损。一是公民在变更户口资料时产生额外负担。岳溪镇胡家村袁姓居民,远嫁湖南长沙市,但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才发现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微机上的姓名不一致,因而无法迁入对方。为办理户口证明,当事人先后数次到当地派出所和县公安局户政科进行咨询,花费几百上千元,直到现在也没能办好。二是公民在有机会获得合法利益时可能因户籍资料错误而无法获得,导致利益错失。比如在应聘、保险索赔、享受社会保障、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独生子女奖励等方面,因户籍资料差错,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四)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加大。由于人口的流动量大,速度加快,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需要经常性地查验人口的基本信息,户口资料的不准确有可能导致管理上失误。应该引起重视的是,暂住人口的管理,由于其无固定居住地,无户籍信息,无计划生育信息,形成几不管,就会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

  四、对策及建议

  针对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开县实际,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户籍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户籍观念。政府部门要加大户籍管理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户籍观念。要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户籍管理制度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没有户籍的人,无法正常参与各项社会活动,难以行使公民的各项权利,甚至没有户籍就无法正常生活。通过这些宣传,提高公民自觉遵守户籍管理制度意识,积极主动申报真实户籍资料。

  (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户籍整顿。完善户籍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人人都享有户籍的权利。明确规定获得户籍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方面,公民的户籍权利不得受到任何限制;另一方面,每个公民有义务自觉遵守户籍管理制度。同时,要借助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契机,扎实开展户籍整顿,尽量将原来的差错修正,确保户籍资料的准确。

  (三)增强户籍警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首先,针对当前户籍民警力量不足的问题,县里要想方设法寻求支持,尽量按要求配备警力,从人力上保证户籍资料的准确性。其次,尽快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是否可向上级争取一些政策,从其它渠道筹集一些资金,来弥补经费。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基层民警应经常性地深入社区居民家庭,动员人户分离、无户口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现居住地户籍手续。对发现的户籍资料差错,要尽快调查核实,及时予以纠正。尽快建立暂住人口基础信息,经常开展暂住手续查验工作,要把户籍信息看作是与民息息相关的大事,办好这件大事,才能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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