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 【热点话题】

作者:故事兔

反思, 回头、反过来思考的意思。近代西方哲学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之一。又译为反省、反映。原意指光的反射,作为哲学概念是借用光反射的间接性意义,指不同于直接认识的间接认识。以下是本站分享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

  9月11日,全县小学三年级教师参加了《道德与法治》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但是我获益匪浅。虽然是网络学习,但课堂上每一位学员听得都很认真,网授专家的讲解更是声情并茂。下面我从两个方面阐述我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 【热点话题】

  一、首先是思想上的转变。

  本学期我所任科目是三年级语文和《道德与法治》。说实在的,开学一周了,《道德与法治》我还没有上过这门课程,在我的思想中,一直把它当副科,感觉这门学科抽时间突击简单讲讲就行,但今天听了网络培训老师的讲课以后,我感到上好法制课是多么关键的事情啊!我们的教育恰恰缺乏的就是对孩子的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的教育啊!育人先育心,一味地抓高分,升学率,使我们的孩子失去了快乐,失去了个性的发展,也更失去了我们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现在的孩子不知道感恩的很多,不讲诚信的很多,不文明的很多,不勤俭的很多……所有这些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我想通过这次学习,首先值得反思的就是我们的教育,特别是我们担任此科目的老师们,肩上的胆子很重,我们必须把法制课当回事,还要把它上好。

  二、树立不断学习的观念。

  在这次培训中,陶元红老师和章乐老师的讲解让我折服,与他们的差距真是太大了,我想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的需要,才能在自己的工作中游刃有余,真正地做到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再次感谢领导给的这次学习的机会!

  此次培训在专家和名师的精彩讲述中,令我对新教材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面对新教材,我们要多思考,多研究,理清教材中的明线和暗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书育人,用德浸润和温暖儿童心灵,用法呵护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

  我院组织全院师生观看《道德与法制》节目,让我深有体会。

  虽然只看了两个小时,但却从中学到了很多。现在,觉得道德永远都是必须的,人只为人,就在于有道德,没有道德的人就会变成兽。

  只有道德,人就会变成神。人不能变成兽也变不成神,所以人不能没有道德,也不能只讲道德。真正高尚的道德只是一钟理想境界。这种境界值得追求,也应该追求。再总有求之不得和追之不及的时候,也总有达不到这个境界的人。而且人数也还不少,因此所谓道德高尚,必须提倡,也只能提倡。不能苛求,既然无法苛求每个人都道德高尚。

  那么,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和犯罪行为。就不能提倡。

  依靠道德风尚的提倡来消除,只能依靠制度和法律来防范,我们通常说:“反腐倡廉”就是充分意识到廉政要靠道德来提倡,**却只能靠法律来铲除。

  所以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与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应的,不听的统制集团各有各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相适应的道德,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应统治阶级的道德观。

  当代的大学生应提高对道德与法制的认识,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年,做一个对社会中一个高素质人才,就要从现在开始,注意加强修养,磨练意志,砥砺品格,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称,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这一决定是为了响应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强化中小学法治教育。相信教材更名之后,教育部还将推出更多的计划来推动中小学法治课程的建设和落实。

  未成年人犯罪、校园伤害案件频发,早已引发公众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质疑和批评,加强法治教育的呼声日益高亢。但是,中小学校依然痛感无法施展拳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思想认识和课程意识上不够重视。二是缺乏法治教育专业教材,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上只愿意将精力花在考试科目上。即使学校有心开展法治教育,也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因此,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更名,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开了一个好头。让我们走进学校,听听他们的声音。

  现状:

  法制教育不被重视

  现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那么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如何呢?让我们跟随昌邑市都昌后伍塔小学的刘来国老师来做一下具体深入的了解:

  首先,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上一次法制课。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其次,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学生积极性不高。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课堂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第三,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第四,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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