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工作报告】

作者:故事兔

 突出重点,突出成果或分析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呈现下一步行动计划,都是工作汇报所应具备的内容。若吧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供大家参考选择。

  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我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我们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所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分管所长为副组长,卫生监督一科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监督检查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企业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

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工作报告】

  我所于2011年4月25日至4月30日,组织开展了职业病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深入到我县多家用人企业、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及检查督导,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周共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册300余份,“尘肺病防治知识”宣传单 100余份,共出动车辆3次,出动监督人员15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达到了宣传活动预期效果。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

  2011年5月我所组织人员对我县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此次监督检查中,我所组成由分管所长带队卫生监督一科全员参加的检查小组,对辖区的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检查发现我县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开展工作,运行有效,人员资质证书齐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填写不完整、检查项目结果用语不准确等。针对这些问题,我所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继续加强能力建设,强化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2、积极与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优质服务;3、巩固和提高我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做好政府执法部门的技术支撑。

  四、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项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实施国家《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根据省卫生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290号)和安徽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职调办发〔2011〕1号)工作要求,我所2011年6月29日至7月20日开展了全县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本次共调查了31家企业,其中大型企业2家、中型企业8家、小型企业21家,经调查了解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有26家,有职工总数10256人,生产一线工人有8431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有人1136人,其中接触矽尘人数为24人;接触水泥尘为8人;接触其他粉尘为678人;接触其他化学毒物为330人,在调查的31家企业中签订工伤保险的企业有21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有25家,2010年度进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有6家。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制定了职业病领导组和职业健康监护计划,但多数用人单位组织制度不全,健康档案建立不规范或未建立,大部分单位未进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五、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企业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严重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漠视职业病防治,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二是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三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相对滞后,企业大量使用农民工、临时工,职工安全与卫生意识不够强。四是多数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特别是岗前和离岗时的查体率更低,劳动者的职业病发病的潜在危险高。四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职业病防治“十三五”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十三五”时期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自治区、石嘴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较好地完成了《规划》中期预定目标,为全面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我县职业病危害现状

  我县现有大中小微企业近720家,分布广泛,点多、面广、线长。重点监管的化工生产经营单位110家(含医药、加油加气站),金属冶炼企业23家(含碳化硅冶炼),机械制造和建材企业各8家,其他工贸企业560多家,涉及化工、医药、冶金、建材、碳素制品、煤炭洗选、机械制造、电力、轻工等10多个行业,产业结构复杂,传统产业多,粗放式加工和原始设备老化问题突出;家庭牧场畜禽养殖日益增多,涉畜禽的人畜共患疾病高发;全县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数量多、危害源突出、防护设施设备落后、管理基础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佩戴不及时规范。截止2018年6月,我县累计报告职业病77例,主要集中在金属冶炼行业的炉前、破碎工序操作工、畜牧养殖人员和畜检人员。其中:矽肺病例16例,占总报告病例的20.8%。其中,2016年新发病例12例,宁夏昌茂祥冶金有限公司报告病例6例(经调查确认,属搬迁前在大武口区隆湖开发区原老厂发病,搬迁至我县辖区后无新发病例);布鲁氏菌病61例,占总报告病例的79.2%,畜牧养殖新发布鲁氏菌病居高不下。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18年6月,我县重点监管的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共计291家。其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157家,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企业78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157家企业都能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作业人员健康体检。

  截止2018年10月底,检查重点监管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共373家次,下发检查记录27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5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共查出问题隐患583条,责令限期整改146条,截止目前已整全部整改。处罚企业5家,罚款27.3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尘毒危害尤为突出。截至2018年6月,我县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近300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总人数约8000人,涉及企业面广,接触危害的人数多,工艺水平相对落后,技术装备差,作业场所条件简陋,用工形式复杂多变,职业病危害严重且职业病高发。主要集中在化工、冶金、煤炭洗选、机械制造、电力,以及家庭牧场畜禽养殖等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音、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苯和生物性因素等。二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重视不够,对工作环境改善、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投入不足,内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和告知率未全覆盖,隐瞒不报的情况较为突出。三是职业病危害治理基础薄弱。职业病危害认识不到位、专业性人才短缺、技术支撑体系尚不完善、危害信息掌握不全、危害因素环节监测不实、职业卫生监管力量不足与职业病危害量大面广的矛盾依然突出。四是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农民工、劳动派遣工等人员流动性强,经常变更工作场所和劳动关系,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忽视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形普遍存在,加大了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难度,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舆论氛围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职业病防治规划“十三五”中后时期,我县将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把规划确定的目标落到实处。

  (一)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县职业病危害调查,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二是鼓励企业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加剧职业病危害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三是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以预防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为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区域操作工、冶金炉前工、机械电焊工、建材破碎工等易发职业病的监督管理,在化工、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降低尘毒职业病发病率。四是规范用人单位招工入职行为,严禁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危害本人和胎儿、婴儿的作业,切实保护妇女和儿童健康。五是狠抓涉煤工尘肺、矽肺,煤化工苯中毒和苯所致白血病,汞中毒、噪声耳聋以及畜禽养殖产生布鲁氏菌病、炭疽病等重点职业病危害区域和人群的监督管理。

  (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1.强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加强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一是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建立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二是用人单位依法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及时修订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落实职业病前期预防措施。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督查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按20%比例抽查工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企业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

  3.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用人单位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品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4.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的类型、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5.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病人救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三)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一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加强职能部门和乡镇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执法效力。二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扩大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监督检查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三是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单位,注重发挥行业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中的作用。

  (四)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水平。一是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设置辖区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充分利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疾控中心现有的医疗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职业性中毒应急救治水平。二是推动职业卫生工作专业指导,逐步引导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性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最大限度满足社会职业卫生需求,降低职业卫生服务价格,探索推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诚信考核制度,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四是加大全县畜牧养殖园区和养殖户饲养人员及动物防疫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主动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监测,保障禽畜养殖和畜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五)完善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合同和工伤保险管理,完善职业病防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和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要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制度。二是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费负担。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社会救助体系范围。三是建立司法救济机制和法律援助制度,倡导和鼓励全社会为职业病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和精神关怀等义务活动。

  (六)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一是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认知度,改善作业环境,营造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二是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教育,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开展针对性、多样化的职业危害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专题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养和防护意识。三是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四是推动工作场所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工作,把“健康企业”创建纳入健康促进县建设,引导用人单位营造有益于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工作环境。

  (七)全面推进基本消除新发尘肺病行动。我县尘肺病和布鲁氏菌病呈高发态势,且防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一是将职业性粉尘危害分为三大类,分别制定基本消除新发尘肺病目标。第一类为粉尘职业危害一般,主要指不涉及矽尘和高危粉尘职业危害的企业;第二类为粉尘职业危害较重,主要指矽尘和高危粉尘职业危害较轻的企业;第三类为粉尘职业危害严重,主要指矽尘和高危粉尘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分别在2020年、2025年、2030年前实现基本消除新尘肺病目标。二是将畜牧养殖园区和养殖户饲养人员及动物防疫人员作为重点监管服务主体,结合气候变化和疫情高发季节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监测检查。

  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为切实发挥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作用,实现和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甘肃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 >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甘安办发电(2015) 16号)文件精神和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现将我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目前从全区来看,尤其是近几年职业病患者上访事件的不断恶化及升级,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各基层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从基础工作干起,不断建立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定岗、定责,专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督导检查等工作,定期为企业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议,并与效益工资奖励制度相结合。二是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制度。根据企业实际,定期将协调企业把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到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手中,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受侵害。三是建立培训制度。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他们对企业、家庭的责任感、使命感。四是建立了职工职业卫生定期检查制度。坚持对新进企业职工进厂体检,例行每年定期对职工进行免费体检,每年至少一次,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

  (一)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去年,我们与区卫计局、安监局积极配合,先后召开了两次劳动安全卫生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会议,及时研究和分析了全区劳动安全卫生关系的状况,对一些劳动安全卫生争议案件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意见,维护了全区劳动安全卫生关系的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企业职工和企业的稳定性、积极性。

  (二)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全区各级工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逐步促进职工由“要找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一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区总工会于6月10日,安排组织工会干部在二马路步行街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册,并于六月下旬深入企业为企业职工发放《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督促各企业工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要求新进厂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岗位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号召各企业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联,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四是区总工会深入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了以职工群众自我教育为主,职工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营造了“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讲安全,我会安全”氛围,极大地增强了我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素质。

  (三)组织开展健康体检。一是组织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活动。去年2月份至今年上半年,区总工会t调天水协和医院拿出60多万元,对全区34家企事业单位和11家非公企业的2700多名职工免费进行了健康体检。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职工职业病防护保健意识,受到了全区广大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扬。二是为企业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在去年体检的基础上,根据职工体检的情况及结果,我们分别 对11家非公企业的356名职工建立了企业职工健康档案,进一步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三是扩大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覆盖面。去年我们在全区各基层工会中普遍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摸底工作,通过摸底筛选,已为全区3家非公企业的122名职工建立了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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