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方案三篇 【活动方案】

作者:故事兔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工作。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方案一篇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师生饮食健康,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如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方案三篇 【活动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市场监管、卫生防疫、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谋划和安排好开学后学校开餐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监管。

  二、做好食堂从业人员聘请、晨检及培训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有关要求,认真聘请食堂从业人员,所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一定厨艺、乐于为学生服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学校(幼儿园)要提前了解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同时,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上岗前,对每名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对于体温高于37.3℃的,严禁到岗上班。操作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医用口罩、工作服,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和学生就餐时,餐具统一由工作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堂要配置消毒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洗手使用。学校(幼儿园)

  必须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召开食堂工人例会,开展疫情防控知识、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做好试餐、陪餐人员和就餐学生的身体健康监管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幼儿园)食堂安排的试餐人员、陪餐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必须确保身体健康,同时,要认真对就餐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监管,凡发展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学生,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做好餐前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和用餐环境安全。

  四、做好环境卫生、饮用水源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监管工作开学前,学校(幼儿园)必须认真清扫食堂及周边卫生,认真清洗食堂设施设备,对学校食堂操作间、餐厅、储存室及周边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学生饮用水必须干净,无污染,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食堂餐用具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开学后,学校食堂操作间、餐厅、储存室及周边等区域要进行定期消毒,每次用餐后,要采用蒸汽蒸、沸水煮或高温加热等方式,对餐用具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消除疫情和食品安全隐患。

  五、做好学校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认真做好学校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等工作,保障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一 ) 严把食材采购关 。食堂所用食材必须实行定点(到有资质的经销商)采购。实施营养餐学校(幼儿园),必须实行“四统”集中采购配送。学校食堂严禁采购亚硝酸盐、农残或甲醛超标蔬菜、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鲜黄花、芋荷杆、酸菜、霉变红薯等高风险食品和霉烂、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食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严禁为学生提供隔夜饭菜,严禁食材配送企业为学校提供熟食,严禁学校教职工及食堂从业人员私自采购禁用食材(食品)在学校食堂内储藏或加工,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严把食材入库关。要加强对食材入库前的验收工作,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材进行仔细检查,严格履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具有可追溯性(如品名、产地、生产时间、产品原料、质量等级、检疫或检测、销售渠道、流通环节等),杜绝来源不明、票证不全、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一切不符合要求的食材进入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入库必须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必须实行干湿分室、生熟分柜、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存放,入库后要及时上锁。食堂验收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 ) 严把食材出库关 。食材出库需由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员组织实施,按照当天食谱所需食材出库,出库时要全面检查食材质量,发现腐烂变质的要登记销毁,确保出库食材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食材交与食堂加工人员。

  (四) ) 严把食材加工关。 。要加强对食堂食材加工制作的管理,科学制定食堂加工操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让食堂加工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操作。学校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与食堂加工人员签订责任状。凡为学生提供的食品要立即留样,填写好留样标签,留样柜实行双人双锁,每种食品留样数量不少于 125 克,保存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

  六、加强督查,提升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坚决杜绝学校疫情发生

  (一) 加强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班会、晨会、升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在师生中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要教育学生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环境清洁、不去人流多的地方、注意食品卫生,提高师生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意识。

  (二 ) 加强学校食堂信息化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要求在食堂的重要位置(操作间、储藏室、供餐间、餐厅等)安装摄像头,接入学校的监管网络,搞好明厨亮灶工作。实施营养餐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必须纳入营养餐智慧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平台系统中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采购食材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

  (三 ) 加强舆情监管 , 注重舆论引导 。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困难或问题,要按程序逐级向上报告。要加强监管,注重引导,严禁私自向外发布或越级报告,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四 ) 加大督查力度 , 严格责任追究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对食堂工作的管理力度,学校校(园)长,要经常深入食堂,查看食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教办要每两周一次到辖区学校(幼儿园)对学校食堂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县教育局将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检查或一次明查暗访工作。对于乡镇(街道)教办、学校(幼儿园)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放任问题存在和发展,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造成法律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方案二篇

  一、摸排人员信息

  对自主经营的食堂,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学校要通知承包经营公司负责人,完成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核实、登记。

  二、返校返岗要求

  市外未返广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广;返广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市外返广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三、检查设施设备

  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3℃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四、环境卫生保洁

  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五、开展安全培训

  对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负责人和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六、应急物资储备

  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要提前储备好食堂疫情防控各类应急物资,包括工作人员一次性口罩、手套、工作服,以及消毒器械和药品等。

  七、开展就餐演练

  学校要依据开学后就餐方案,提前开展食堂就餐演练,演练包括就餐服务人员岗位和错峰就餐流程安排、划定分餐配送路线、开展消毒作业等。演练后,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公司要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对方案作进一步完善。进校演练前,所有人员须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检测通过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后,方可进入校园。

  市教体局在督查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时,将重点对食堂疫情防控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方案三篇

  一、成立组织

1、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研究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

2、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 杨益民 副组长: 高传来、贾健、丁传勇、陈华如成 员:张少勇、宋昌喜、程晓芳、张 勇、黄朝辉、姚成钢、苏爱国、陈胜、吴大明、洪四友、周玲(责任人:陈华如,督查人:杨益民)

二、开工环节

3.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小组,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研究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

4.配备与食堂从业人员数量相匹配的口罩、手套、帽子、洗手液、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所需物资。

5.开展全体员工开工前出行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员工出行地点、是否乘坐过公共交通、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6.配备与供餐量相匹配的餐用具、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开工前对所有餐用具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设施,张贴洗手消毒方法标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对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进行彻底清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对食品贮存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消毒。

8.对食品处理区和用餐场所进行彻底规范清洁消毒,包括墙地面、设施设备、操作台、门把手、水龙头、空调、通风设备及排风口等。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建议采用机械通风,专间和专用操作区使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责任人:张少勇,督查人:程晓芳)

三、用工环节

9.对食堂员工每日行程、接触人员、个人和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登记摸排,做到涉疫情况每日及时掌握、底数清楚。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制度,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暂不复工。

10.对食堂员工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有发热(37.3℃以上)、乏力、咳嗽、咳痰、胸闷、腹泻等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11.在从业人员通道入口处及食堂各操作区配备洗手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应勤洗手,出现任何可能污染手部的情形时,都要按要求规范洗手和消毒。

12.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宜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工作服应每天清洗更换。

13.加强员工用餐安全管理和住宿疫情防控,督促员工抓好个人卫生和饮食安全,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提升自我防护能力。(责任人:宋昌喜、洪四友,督查人:张勇)

四、采购环节

14.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做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齐全。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

15.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帐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查验和留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16.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的,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

17.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18.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不明来源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责任人:洪四友、吴大明、陈胜,督查人:张勇)

五、运输环节

19.供应商送货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员每次进入学校时应测量体温。

20.供货商送货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员)、学校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交接时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21.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2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采取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责任人:洪四友、吴大明、陈胜,督查人:张勇)六、加工环节23.严格执行食材食品贮存要求,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清理变质和过期食品,确保食品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符合要求。

24.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避免长时间裸露。

25.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烹饪后尽快食用,缩短成品存放时间,尽量当餐用完。

26.严格做到生熟食物容器使用分开、存放区域分开、加工过程分开,防止食物交叉污染。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制售、其他类型学校食堂暂停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

27.落实餐品留样规定,每个品种留样量200g以上,留样48小时,留样记录完整、准确,确保可追溯。(责任人:宋昌喜、洪四友,督查人:张勇)七、售卖环节

28.分餐处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加工后的成品在出售前应密闭盛放,不得无保护暴露。

29.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免费汤粥、调料等疫情防控期间不宜供应。

30.最大程度减少公用餐具使用,鼓励自备餐具,提供足量一次性餐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31.食品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责任人:宋昌喜、洪四友,督查人:张勇)

八、洗消环节

32.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餐次对使用后的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宜采用高温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餐用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式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33.消毒后的餐用具应放置相应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具备条件的可存放在餐具消毒设施设备中。

34.对食堂内外环境、地面、餐桌椅每天进行全面消毒。如使用75%乙醇喷洒消毒应避免靠近明火。(责任人:宋昌喜、洪四友,督查人:程晓芳)

九、后厨环节

35.食堂食品处理区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处理区,学校及相关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进入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

36.原则上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手机等私人物品如需带入食品处理区应经消毒处理。

37.食品处理区要定时开窗通风或使用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全新风运行,保持空气流通,中央空调系统建议停止使用,确有必要开启须经过疾控部门评估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8.充分发挥“明厨亮灶”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省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对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督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责任人:宋昌喜、洪四友,督查人:张勇)

十、餐厅环节

39.通过定时开窗或运行新风系统保持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40.就餐场所门口设佩戴标识的安全员值勤,就餐人员应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合格方可进入。有条件的可安装热成像人体测温仪器。

41.在就餐场所配备足够的可以正常使用的洗手消毒设施,洗手设施上方张贴规范洗手步骤示意图,全面普及“内-外-夹-弓-大-立-腕”的七步洗手法,引导师生餐前洗手并成为习惯。

42.就餐地点地面应设立醒目导引标识。

43.开餐前对就餐场所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餐后做好及时清理打扫就餐场所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44.餐厨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餐厨垃圾存放场所和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45.在就餐场所广泛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指南、就餐须知,引导师生掌握卫生的就餐方式。(责任人:宋昌喜、洪四友,督查人:程晓芳)

十一、用餐环节

46.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卖窗口购买,即取即走,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并离开。

47.采用集体用餐单位送餐的,指定专人进行膳食的交接验收,测量中心温度,做好接收记录,排好领餐时间和顺序,减少领餐人员聚集。48.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间隔在1米以上,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避免交叉感染。

49.采用适当方式,减少师生同一时间段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人员密度,防止交叉污染:①改造符合卫生条件的临时就餐场所;②在就餐场所设置简易分隔装置;③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就餐;④增加套餐盒饭供应,打包带回单独用餐;⑤支持师生购买饭菜后回宿舍就餐;⑥有条件的走读学生可回家就餐。

50.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责任人:宋昌喜、洪四友,督查人:程晓芳)

十二、应急环节

51.如学校发现疑似病例要停止供餐服务,并及时向属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待通过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餐服务。

52.如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属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科学处置。

53.如发生投诉举报和突发舆情事件,要加强信息沟通,第一时间回应处理师生、家长和相关部门疑问关切,积极妥善予以处置。(责任人:张少勇,督查人:程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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