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急预案3篇 【党团范文】

作者:故事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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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应急预案

  针对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XX 公司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全体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方案。

疫情应急预案3篇 【党团范文】

  (一)领导小组职责 1.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传疫情防控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 加强公司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常州市各政府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二)公司防控办职责 1.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悬挂横幅、宣传栏张贴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等。

  2. 建立传疫情信息微信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 做好每天厂区及人员防控检查、消毒工作及档案留存等;

  4. 负责外协人员管理、外来人员管理;

  5. 负责防控物资的采购;

  6. 负责安排落实公司其他各项防控及应急措施。

  (三)防控办公室分组 第一分组:组长 XXXX,负责协调落实行政职能岗位防疫工作;

  第二分组:组长 XXXX,负责协调落实压贴车间防疫工作;

  第三分组:组长 XX,负责协调落实浸渍车间防疫工作;

  第四分组:组长 XXX,负责协调落实制胶车间防疫工作;

  第五分组:组长 XXX,负责协调落实饰面板/素板仓库防疫工作;

  第六分组:组长 XXX,负责协调落实浸渍纸仓库防疫工作;

  第七分组:组长 XXX、副组长刘静飞,负责协调落实崔卫路厂区整体防疫工作;

  第八分组:组长 XX,负责协调落实食堂防疫工作;

  第九分组:组长 XX,负责协调落实厂区空旷地带防疫工作。

  第十分组(后备组):组员 XXXXXXXXXXXX。(后备分组主要职能为出现特殊情况时协助/顶替各分组组长布置防疫工作)(四)工作职责 防控分组长职责 负责监督所负责区域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每天上午、下午对负责区域进行相关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检查表每天下班前交到行政部。如发现问题及时监督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立即张杰、张留春汇报。销售部应其特殊性,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第一分组组长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部门负责人职责 1. 负责公司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 负责公司员工的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3. 加强车间防控管理,防止员工不佩戴口罩、聚集等;

  4. 管理好用餐秩序,严禁员工外出就餐、聚集就餐,员工打饭后回各自岗位就餐;

  5. 安排好固定人员去别的工段作业或运料,安排好固定人员取餐和分餐;

  6. 做好车间环境清洁管理工作;

  7. 做好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

  门卫及值班人员职责 1. 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人个防护(防护口置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 1 米以上,值班人员逐个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所在部门(车间)、姓名、年龄、有无症状、有无和湖北有关人员接触。如体温在 37.2 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相关人员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公司。考勤机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考勤机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 一般情况下,防控期间严禁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如确需进入公司的,需报请行政部经苏冠琪同意后,门卫按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3. 每天上班前,行政部应报送当日外协单位在我公司上岗工作人员名单到门卫,门卫对比身份证及名单后按公司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4. 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及外协人员离开公司,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公司的,各车间及外协指定人员名单并报门卫处(非名单内人员严禁进出),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厂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公司前应测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5. 严禁快递人员进行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门卫统一负责。相关登记记录汇总后交行政部存档。

  员工职责 1. 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2. 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3. 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4. 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5. 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6. 防疫期间严禁开空调(含中央空调);

  7. 做好工作区域的通风,上下午各一次,时间为 20-30 分钟,通风期间同事们应做好保暖工作;

  8. 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9. 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10.如发现洗手间准备的肥皂、香皂、消毒液不足,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11.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12.如发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回公司,应及时就医。

  消毒及清洁人员职责 1. 消毒作业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

  2. 配备消毒液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

  3. 消毒液严格按公司规定的配比进行调配;

  4. 办公室公共区域(楼梯、楼道、电梯)、车间地面每天下班后进行喷雾消毒,各办公室下班后自行使用喷壶进行喷雾消毒。

  5. 会议室、接待区、招聘区使用后即进行消毒,门卫室、洗手间(含办公楼及车间)每天的消毒频次为 2 次(中午、下班后)。

  6. 清洁人员应及时对废弃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处理时应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

  7. 做好进入公司所有车辆的消毒灭杀工作;

  司机职责 1. 车辆出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外出回公司后应在门卫处登记出行轨迹;

  2. 每天下班后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

  3. 除公司接送车外严禁无关人搭乘;

  4. 公司接送车司机上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车上应配备防护口罩及消毒液);

  5. 公司接送车司机要督促值班员对员工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及员工口罩的佩戴。

  供应及仓库职责 1. 购买物资前尽量先确定细节,尽量要求其送货,如无法送货的请对方备货后直接上门提货。

  2. 必须出外采购的,必须佩戴好防护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握手。

  3. 购买防控物资时要求其提供产品介绍及相关证书,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其中。

  4. 所购防控物资应尽量保证公司使用;

  5. 回公司时应先在门卫处登记相关活动轨迹,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得进入公司。

  6. 物资进库后,由仓库安排固定人员送料到车间岗位。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 外出采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

  3. 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佩戴一次性防护帽;

  4. 严禁生熟食混放;

  5. 分餐及送餐时一定要注意清洁卫生;

  6. 做好厨具及餐具的消毒处理;

  外协人员(施工人员、设备安装工等)管理外协单位负责人应在上班前一天向行政部苏冠琪报备第二天进厂工作人员名单,相关表格由公司提供。经行政部及总经办审批同意后,发公司门卫,外协工作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门卫按名单逐一核对,按照员工进厂流程操作,名单无报备的,严禁进入公司。外协单位应自行配备防护口罩,进公司后外协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防控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可要求违规人员立即离开公司。非必须情况上班时间严禁进入公司。

  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如必须进行公司的,经行政部XXX 批准后,严格按照公司员工进厂流程执行。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防疫期间公司拒收一切私人快递,公司快递由门卫统一负责接收,所有快件在室外进行消毒后进行存放/领取。

  用工招聘管理 应聘人员应聘时,应要求其佩戴防护口罩前来面试,到公司门口后,需经与面试邀约人联系,经同意后方能到公司门卫处登记,门卫检测面试人员体温,做好相关记录,体温正常者方能进公司面试,面试地点设置在门卫室(若天气晴朗,面试地点选择为厂区门口空旷地带),严禁面试人员进入公司、办公楼等其他区域。门卫应做好人员管理,避免面试人员离开面试区域。面试结束后,门卫应立即敦促面试人员离开。

  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 1. 各部门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2. 各部门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佩戴防护用品(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疫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应对场内突发状况,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赣发改电〔2020〕2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4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市新冠指办《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吉新冠指办〔2020〕3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交易活动保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淦平

  副组长:郁翔

  成 员:杨艳霞、朱晓萍、唐海菊、苏小明、易群祥

  领导小组下设管控小组、消杀小组、保障小组3个工作组,由综合科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

  二、责任分工

  (一)管控小组

  1.组成人员

  小组组长郁翔,成员杨艳霞、范维

  2.工作职责

  (1)测量体温。在中心2楼楼梯口对所有进场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进行劝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情况严重,立即通知防疫部门进行强制隔离。

  (2)登记信息。对进场人员的姓名、单位或公司名称、出发地、到访时间、体温情况、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登记,同时引导进场人员通过“安福县健康登记系统”进行扫码登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和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进行劝返,并及时将情况向副组长报告,交易中心要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3)检查防护。检查进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

  (4)引导进出场。引导交易活动参与方进入相应开标大厅。业主、投标人限派一名代表入场,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超过四人。

  (二)消杀小组

  1.组成人员

  小组组长朱晓萍,成员唐海菊、易夏梅、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1)场所消毒。对开标厅、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监管区域等区域在每次使用前一天及开标结束后做好消毒工作。有进场交易项目时,对中心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

  (2)设备消毒。对解密机、储物柜、门禁系统等公共设备和开标厅、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电脑、桌椅等设备在使用前后分别进行消毒。

  (3)保持通风。保持开、评标室、监管室等区域的通风顺畅,每次消毒后对消毒区域通风不少于30分钟。

  (4)清理垃圾。开、评标结束后,由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配合中心工作人员清理开、评标现场的废弃包装袋、纸张、餐具等垃圾,经消毒处理后收集到垃圾箱内。

  (三)保障小组

  1.组成人员

  小组组长苏小明,成员易群祥、刘小青、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1)组织报名。维持报名秩序,每家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代表进入开标厅,对其余人员进行劝离。

  (2)安排座位。合理安排投标企业代表的座位,每个座位间隔一米以上。合理安排评标专家座位,原则上每个评标室最多安排3名评标专家。

  (3)规范用餐。业主、中介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管单位用餐一律使用盒饭,由中介代理机构专人递送,食用完毕后由专人负责清理。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厅内仅限食用饼干、面包、牛奶等干粮类食品,不得食用盒饭、方便面等易影响场内环境卫生的食品。

  三、重点任务

  (一)把握预约标准

  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供场地预约服务,但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中心仅为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安排场地,预约条件为:

  1、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中心仅为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安排场地。

  2、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策略。

  3、公共资源交易参加各方认真按省、市防控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并如实填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在此期间,中心原则上每天安排项目不得超过两宗。

  (二)规范公告内容

  各中介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明确以下内容:

  1.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加强场内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各科室应做好场内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和保障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信息登记、设施消毒等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工作,保障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的顺利实施。各方公共资源交易参加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后应尽快离场,不得聚焦扎堆。

  四、有关要求

  中心各工作小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防控措施,各小组长要切实担起疫情防控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对异常情况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综合科要做好统筹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抓好落实,其余工作人员要主动担当,积极配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进场交易项目顺利实施。

  疫情应急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 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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