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社会保险滞纳金的计算 【热点话题】

作者:故事兔

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解读北京社会保险滞纳金的计算

  北京可以补缴社保吗?北京社保补缴分下面几种情况:

解读北京社会保险滞纳金的计算 【热点话题】

  1.补缴需要您现在的单位减员补缴完毕以后再回去就行,不会影响您当月社保。

  2.补缴社保买房不能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后重新累计。

  3买车可以补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买车要有个人所得税。

  4.签证社保补缴有效。

  5.社保补缴有一定滞纳金和欠银行钱一样的费率,想要补缴的尽快补缴

  6.北京社保养老最低累计15年医疗男士累计25年女士累计20年才能正常退休

  7.社保断缴一定要尽快补缴因为有滞纳金。时间越久滞纳金越多。

  8.北京社保补缴男性50周岁之前女性40周岁之前

  北京可以补缴社保吗?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持有本市居住证;

  ②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③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④无刑事犯罪记录。社保断缴,小心落户有困难!

  此外,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原则,由于社保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中断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少,最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少。

  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如果中途断缴了,是可以补续的,且不用重新计算累计缴交年限。但即便如此,也会影响到你退休后的待遇。

  相关政策规定,15年的年限只是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前提条件,间断缴费几年,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少几个百分点,退休后享受的待遇自然也会下降。

  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

  解读北京社会保险滞纳金的计算

  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征求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予以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第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综上所述,超过6个月不缴纳社保就会产生滞纳金,最高可能达到8千元,很多小伙伴的工资可能还没到这个数,要是都拿来交滞纳金了,可谓得不偿失了。所以及时缴纳保险费用非常重要哦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解读北京社会保险滞纳金的计算

  计算方法:

  各险种缴纳总数*滞纳天数*万分之五,

  天数是从次次月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4月份补缴1.2.3月份的社保,

  1月份的滞纳金天数从3月2日开始算起,

  2月份的滞纳金天数从4月2日算起,3月份则没有滞纳金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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