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热点话题】

作者:故事兔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河南省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将于近期有序开学,开学后师生就餐如何安排、就餐环节疫情如何防控、食品安全如何保障成了当下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高度关注的话题。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学校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请各餐饮企业结合高校餐饮服务场所人流密集、从业人员集中等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餐饮服务保障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热点话题】

  一、各餐饮企业要加强对餐饮服务保障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企业法人要自觉扛起本餐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细化疫情防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主体责任到人到岗。

  二、要统筹安排好春节休业餐饮单位的恢复营业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保障基本民生。学校餐厅人流量大、从业人员集中,是学校防疫工作的重点部位,同时,餐饮服务又是全校师生员工抗击疫情的基本民生保障。各餐饮企业要根据学校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相关安排,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制定餐饮从业人员返校时间、隔离观察时间和返岗工作时间,确保学校餐饮服务平稳有序。同时,还要严格落实重点地区人员延期返岗(返岗时间另行通知)工作要求,建立“一人一档”健康登记制度,凡从防疫重点地区返岗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隔离、诊治等工作,确保实现排查全覆盖。

  三、要做好餐饮场所的人员管理工作,科学防疫,重在防范。疫情防控期间,各餐厅管理必须从严要求,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各餐厅要切实落实防控举措,对餐厅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具有流行病学史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并建议其立即前往指定地点就诊;要抓好餐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严格要求其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净化消毒。

  四、各餐饮企业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动员要到位。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掌握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员工自觉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五、各餐饮企业的防控物品及食材库存保障要到位。各餐饮企业要确保口罩、一次性手套、测温计、消毒液和相关防护物品的充分保障,确保食品原料及办伙物资的安全供应并增加库存量,保证餐厅一日三餐正常运转和充足供应。

  六、保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各餐饮企业在对经营管理的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食堂内部各场所区域做到每日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消除病毒感染源。

  七、把好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

  八、严格规范操作规程。要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同时,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建议暂停冷荤凉菜、蛋糕裱花和生食海产品等品种的供应。

  九、把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关。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同时,每日餐后对用餐桌椅进行全面消毒,确保餐桌安全。加强对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混用、误用。

  十、要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分析研判形势。各餐饮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对生产经营场所或所属人员有关疫情防控方面情况,及时上报,为有效处置和科学决策提供一线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权威部门的信息发布,关注有关防控公共信息,根据形势及时研判,适时调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市场监管、卫生防疫、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谋划和安排好开学后学校开餐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监管。

  二、做好食堂从业人员聘请、晨检及培训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有关要求,认真聘请食堂从业人员,所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一定厨艺、乐于为学生服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学校(幼儿园)要提前了解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同时,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上岗前,对每名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对于体温高于37.3℃的,严禁到岗上班。操作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医用口罩、工作服,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和学生就餐时,餐具统一由工作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堂要配置消毒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洗手使用。学校(幼儿园)

  必须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召开食堂工人例会,开展疫情防控知识、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做好试餐、陪餐人员和就餐学生的身体健康监管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幼儿园)食堂安排的试餐人员、陪餐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必须确保身体健康,同时,要认真对就餐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监管,凡发展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学生,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做好餐前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和用餐环境安全。

  四、做好环境卫生、饮用水源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监管工作开学前,学校(幼儿园)必须认真清扫食堂及周边卫生,认真清洗食堂设施设备,对学校食堂操作间、餐厅、储存室及周边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学生饮用水必须干净,无污染,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食堂餐用具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开学后,学校食堂操作间、餐厅、储存室及周边等区域要进行定期消毒,每次用餐后,要采用蒸汽蒸、沸水煮或高温加热等方式,对餐用具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消除疫情和食品安全隐患。

  五、做好学校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认真做好学校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等工作,保障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一 ) 严把食材采购关 。食堂所用食材必须实行定点(到有资质的经销商)采购。实施营养餐学校(幼儿园),必须实行“四统”集中采购配送。学校食堂严禁采购亚硝酸盐、农残或甲醛超标蔬菜、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鲜黄花、芋荷杆、酸菜、霉变红薯等高风险食品和霉烂、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食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严禁为学生提供隔夜饭菜,严禁食材配送企业为学校提供熟食,严禁学校教职工及食堂从业人员私自采购禁用食材(食品)在学校食堂内储藏或加工,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严把食材入库关。要加强对食材入库前的验收工作,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材进行仔细检查,严格履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具有可追溯性(如品名、产地、生产时间、产品原料、质量等级、检疫或检测、销售渠道、流通环节等),杜绝来源不明、票证不全、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一切不符合要求的食材进入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入库必须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必须实行干湿分室、生熟分柜、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存放,入库后要及时上锁。食堂验收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 ) 严把食材出库关 。食材出库需由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员组织实施,按照当天食谱所需食材出库,出库时要全面检查食材质量,发现腐烂变质的要登记销毁,确保出库食材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食材交与食堂加工人员。

  (四) ) 严把食材加工关。 。要加强对食堂食材加工制作的管理,科学制定食堂加工操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让食堂加工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操作。学校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与食堂加工人员签订责任状。凡为学生提供的食品要立即留样,填写好留样标签,留样柜实行双人双锁,每种食品留样数量不少于 125 克,保存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

  六、加强督查,提升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坚决杜绝学校疫情发生

  (一) 加强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班会、晨会、升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在师生中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要教育学生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环境清洁、不去人流多的地方、注意食品卫生,提高师生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意识。

  (二 ) 加强学校食堂信息化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要求在食堂的重要位置(操作间、储藏室、供餐间、餐厅等)安装摄像头,接入学校的监管网络,搞好明厨亮灶工作。实施营养餐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必须纳入营养餐智慧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平台系统中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采购食材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

  (三 ) 加强舆情监管 , 注重舆论引导 。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困难或问题,要按程序逐级向上报告。要加强监管,注重引导,严禁私自向外发布或越级报告,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四 ) 加大督查力度 , 严格责任追究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对食堂工作的管理力度,学校校(园)长,要经常深入食堂,查看食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教办要每两周一次到辖区学校(幼儿园)对学校食堂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县教育局将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检查或一次明查暗访工作。对于乡镇(街道)教办、学校(幼儿园)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放任问题存在和发展,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造成法律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 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 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 的食品; 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

  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 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

  腐败变质、 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 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 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 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 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 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 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

  留样食品盒应单独 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 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 除四害活动。

  十二、学校小卖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取供应商 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 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销售直 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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